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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是党员干部的基本素质

2016-09-12王建华

党员生活 2016年8期

王建华

十八大以来,在我党持续高压反腐、从严治党的大背景、新常态下,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动摇了,认识模糊了。有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宁可不做事,也不做错事,终日“平平安安混日子、庸庸碌碌占位子”。省委书记李鸿忠曾为为官不为的人画了像,归结为“四类先生”,即“两不先生”“南郭先生”“撞钟先生”“好好先生”。这些问题,无论是不想为、不会为,还是不敢为,归根到底是不作为、不担当的表现。

针对这些问题,中央颁布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又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条例必将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前不久,省委通报了50名履职尽责不力的省管干部,其中组织调整28人;黄石市委在全市开展的不履职尽责问题专项整治中,下发了19期履职尽责情况通报,先后有82名干部受到处分。这些规定、文件的出台和运用,足以表明从中央到地方对处理为官不为干部的坚定决心,且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古人说:“不患无策,只怕无心。”就是说,一个人的学识、能力、才华很重要,但缺乏责任心,就不堪大用。担当责任,没有地位高低之分、岗位轻重之别,关键是增强责任感、事业心。过去,阳新县木港镇枣园村,荒山虽多,却不值钱,年年无人问津,每逢山上发生火灾,不仅要被罚款,还要被问责。支部书记柯金华2005年走马上任后,经过多方调研、请专家论证发现,杉树生长快、价值高,并且与枣园村的土壤气候十分相配,于是选择植树绿化作为枣园富民强村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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