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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2号”钻井船沉没事故

2016-09-12

安全生产与监督 2016年6期

“渤海2号”钻井船沉没事故

1979年11月25日,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渤海2号”钻井船在渤海湾迁移井位拖航作业途中翻沉,死亡72人,直接经济损失达3700多万元。这是天津市、石油系统建国以来最重大的死亡事故,也是世界海洋石油勘探历史上少见的。

“渤海2号”钻井船是1973年由国外引进的一艘自升式钻井平台,由沉垫、平台、桩脚三部分组成,为大型特殊非机动船,用于海洋石油钻井作业。迁往新井位时,应卸载,使全船负有可变载荷减到最少,下降平台,提升沉垫,使沉垫与平台贴紧,排除沉垫压载舱内的压载水,起锚,各桩脚安放楔块固定,最后由拖船拖航。

据调查,1979年11月份,海洋石油勘探局计划将“渤海2号”钻井船由原井位迁至航距117海里的新井位。为安排“渤海2号”迁移拖航任务,11月22日上午由局总调度室负责人主持召开了拖航会议。会前,11月12日“渤海2号”队长曾自海上发来电报,告知平台上的3号潜水泵落水,要求派潜水员打捞。“渤海2号”迁移任务确定后,11月20日、21日,“渤海2号”队长两次从海上发来电报,向局、钻井处要求派潜水员打捞估计落在浮力(沉垫)舱上的潜水泵、卸载和用三条船拖航,即8000马力拖轮主拖,另两条左后、右后帮拖,指出这样稳性好,拖速快。拖航会议上,读了“渤海2号”队长20日、21 日的电报,经过讨论决定:不在原井位卸载和捞潜水泵(为避免潜水泵将平台顶破,确定浮力(沉垫)舱与平台之间留1米间隙),为了能够就位,在距新井位4海里处设过渡点升船一次,捞泵卸载,如新井位水深可以直接就位,就不再设过渡点,不再捞泵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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