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绑用人主体 释放人才活力
2016-09-12王济民
党员生活 2016年8期
王济民
目前,在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方面,仍存在政府转型相对滞后、人才开发方向不明,人才观念逐利短视、人才开发动力不够,体制机制壁垒束缚、人才开发活力不足,用人主体实力有限、人才开发能力欠缺等问题。这些问题,必须通过不断深化和推进改革切实加以解决。
更新理念、正确定位,管住“有形的手”。正确认识政府在人才开发中的引导地位,强化政府的人才公共服务职能,变“管理人才”为“服务人才”,不断弱化和退出对人才开发的微观管理,让用人主体和市场更好发挥作用。一是处理好“政府引导”和“用人主体”的关系。将具体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放权由市场和用人主体承担,政府集中精力解决用人主体“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情。二是处理好“政府服务”和“主体用才”的关系。政府作为人才开发的推动者、促进者和服务者,工作不能越位,要从人才服务供给型向需求导向型转变。三是处理好“政府激励”与“多元投入”的关系。注重发挥政府投入的杆杠作用,鼓励和引导多方投资。
把握重点、抓住关键,发挥“一把手”作用。“一把手”对人才重视程度,人才观念强不强、是否科学、是否舍得投入,直接决定人才开发的成效。一是引导“一把手”树立人才意识。加大企业家培训投入,大力宣传科学的人才理念,牢固树立人才意识。二是加强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消除家族管理对人才开发的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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