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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拟立法应对恐袭威胁

2016-09-10沈臻懿

检察风云 2016年1期
关键词:调查权安全部门情报部门

沈臻懿

据悉《调查权法》草案一经公布,就在英国各界激起千层浪,且褒贬不一。英国政府强调,近期英国已发生多起恐怖极端分子利用网络招募成员,并策划恐怖袭击的威胁事件。《调查权法》的目的,即是令刑事司法部门和情报部门更有能力对嫌疑人员的网络活动进行情报和信息收集。但批评人士显然对《调查权法》介入与渗透个人隐私领域的做法持强烈质疑态度,该法案也被批评人士冠以“偷窥者法案”的骂名。

英国《调查权法》草案的公布

2015年5月,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在上议院和下议院的演讲中指出,英国应当制订新法,以便于令通信数据立法能够紧随时代的脚步。对此,首相卡梅伦也郑重表示将为通信数据进行重新立法。11月4日,英国政府在议会正式公布了针对网络监控的《调查权法》草案。内政大臣特丽莎·梅(Theresa May)在向议会陈述《调查权法》草案的主要内容时表示,数字时代下,普通民众的通信不再完全依赖电话,网络通信已成为一项重要的通信渠道。因此,执法部门、情报部门与安全部门在当前数字时代背景下的工作就显得尤为困难。为了有效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政府必须有相应能力对网络通信记录予以监控。

在此背景下,英国《调查权法》首次以法律条款的形式赋予了安全部门能够大规模收集公民通信数据的权力。此外,英国各级政府、税务部门以及相关执法部门均可有权收集公民在网络以及社交平台上的数据信息。根据草案的规定,共有38个政府机构有权为了防控犯罪或侦查而调查个体的网络活动。不过,英国政府同时也表示,前述机构所做的调查,都会限于一定的范围和明确的目标,且将受到严格的管控。

为了配合政府部门的调查活动,电信、网络公司必须将所有用户使用网站与APP的记录细节资料保存至少12个月备查,以供刑事司法部门追查暴力犯罪活动与恐怖主义活动时调阅使用。根据《调查权法》草案的规定,警察、安全和其他执法部门,在获得司法部门的批准后,有权监控英国民众的网络和电信通讯,并可调阅相关民众的网络数据记录。在紧急情况下,部级主管可不经司法审查而直接授权监控,但对于这一行为,司法部门拥有事后的否决权。为此,《调查权法》草案专门设计了授权监管模式,规定由一名大法官担任调查权专员,专司监控调查权的司法审查。

不过,草案规定可查阅的数据记录仅限于民众浏览网站、社交平台等网络连接数据,并不包含通信内容本身。譬如,执法人员可以查阅到某人曾访问过谷歌搜索的事实,但并不能看到其在谷歌上所搜索的内容及具体资料。而电信、网络公司则有义务协助执法部门绕开加密程序并侵入嫌疑人员的网络设备,以便于执行信息查阅活动。《调查权法》草案计划在法案中对于电信、网络公司提出明文规定,即前述单位有义务协助警察、军情五处(MI5)和英国政府通讯总部(GCHQ)侵入嫌疑人员的计算机与手机。草案虽未禁止网络服务商与通信运营商使用加密技术,但这些单位必须将获得授权的执法部门或情报部门提供未经加密的数据信息。与此同时,《调查权法》草案对调查权的使用也作出了一定限制。当相关部门欲对议员的通信数据进行调取查阅时,必须事先征得首相的同意。而对于诸如记者、律师与医生等“敏感职业者”的通信数据进行调取查阅时,则需要经过比普通人更为严格的审批程序。

11月4日英国政府所公布的这一《调查权法》草案,目前虽有待于上下两院的讨论表决,但草案中所明确的相关法律条款,已然揭示出英国政府将网络安全的监控范围扩大至了个人空间领域。

英国《调查权法》草案的争议

《调查权法》草案一经公布,就在英国各界激起轩然大波。在美国国家安全局前雇员斯诺登曝光“棱镜门”网络监控丑闻而促使欧盟各国日渐紧缩其隐私保护法律之时,英国在网络监控立法上的“强势”态度,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英国舆观调查网(YouGov)所做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半数以上的受访人士表示,即使个人隐私或人权会受损,安全部门也应当获得更多的权力来打击恐怖主义;22%的受访人士则表示,当前英国在反恐与人权、隐私的保护上达到了一个很好的平衡点;另有16%的受访人士表示,应当对安全部门的权力予以限制,以保障人权与隐私。

作为《调查权法》强力推动者的英国首相卡梅伦表示,该项法案是“本届国会立法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之一”。近期以来,英国发生了多起恐怖极端分子利用网络来招募成员,并策划恐怖袭击的威胁事件。一些英国官员称,网络已经成为了当前恐怖极端分子滋事的温床与土壤。为此,英国内政部也表示,《调查权法》的目的,即是强化与扩大刑事司法部门和情报部门在关键任务完成方面的核心能力,以弥补这些机构之间的现实漏洞,从而令其更有能力来对嫌疑人员的网络活动进行情报、信息的收集。

然而,不少人士与组织对于《调查权法》草案则提出了诸多担忧和质疑。英国《卫报》专门发表评论,认为《调查权法》的目的与宗旨是为了增强警察、安全与情报部门对于网络信息追查的权力。但这一法案同时会对普通民众带来不便,且必然招致隐私权保护组织的抨击。部分议会议员与政府官员也对《调查权法》提出了反对与质疑之声。有议员表示,将民众的网络浏览记录保存12个月,根本就是“无济于事”。英国绿党议员詹妮·琼斯在接受英国广播公司(BBC)采访时表示,《调查权法》的出台,堪称英国隐私权的终结。工党议员大卫·维尼可则对该法案可能令安全部门滥用权力的情形表示了担忧,《调查权法》对于公民自由的打击可谓极其沉重。而保守党前领导人大卫·戴维斯则对《调查权法》草案中提出的授权监管模式提出了质疑。戴维斯认为,政府尽管在立法上做出了一定让步,但其在公权力监控问题上并没有多少进步之处。其虽提出法官的“事后否决权”,但实践中法官推翻部长官员作出的授权决定并不具有现实可能性。伦敦市长也对此强调称,这一新的法案只能是防御之用,其赋予的权力不能被用作压迫的工作,且需要处于法官的监督之下。

诚然,卡梅伦政府一再表示《调查权法》草案的公布是基于政府保护民众安全之所需,但批评者显然对个体隐私领域内的公权力介入与渗透持强烈质疑的态度,该法案也被批评人士戏称为“偷窥者法案”。美国国安局前雇员斯诺登在社交媒体上指出,《调查权法》将是对民众个人私生活的全面记录。而维基百科的创始人吉米·威尔士则批评道,英国政府如果要求网络运营商提供相关数据记录的话,这些公司就应当停止英国范围内的商品销售。

《调查权法》草案的公布,不仅引发了英国各界对于国家安全和公民隐私保护的激烈争辩,其所涉及的立法内容,对于IT产业经济也带来了广泛且消极的影响。部分IT公司表示,《调查权法》一旦正式施行,将令IT行业内涉及的知识产权与敏感信息无法得到有效保护。根据这一法案的规定,IT公司需要为警察、安全、情报等部门增设各类密码应用与后门建设的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IT公司的运营成本与安全隐患。部分事先得到有关《调查权法》草案消息的公司已然表示,将退出英国市场,并将总部迁移至其他国家。

可以看到,英国《调查权法》目前虽仍为草案,有待于上下两院的讨论表决,但这一法案所引发的有关国家安全与公民隐私的冲突与争议,仍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持续发酵和升温。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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