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暴力袭警从重 为警察正当执法护航

2016-09-10庄嘉

检察风云 2016年1期
关键词:人民警察公务暴力

庄嘉

2015年11月1日是《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修九”)正式实施的日子。“刑修九”在完善反恐刑事法律、健全惩治腐败犯罪机制等方面浓墨重彩,既有在法定刑方面的微调,亦有对生活中“常见行为”的增补新罪。但最令广大一线执法民警欢欣鼓舞的无疑是“暴力袭警从重”的入刑,即原《刑法》第277条在“刑修九”中增加了“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虽然“刑修九”中“暴力袭警从重”的规定为民警正当执法撑起了一把“保护伞”,然而民警执法权益保护的春天真的因此要来临了么?

暴力袭警从重,进一步保障民警在正当执法过程中的“权”

作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人民警察是当下最危险的职业之一,随时都有流血牺牲的可能,尤其是一线的执法民警。根据公安部的统计数据,自2010年至2014年,全国已经查处的袭警侵警案件年均递增1000起以上,受侵害民警人数更是跳跃式猛增,2010年受侵害民警7268人,到2013年猛增至12327人,上升70%,牺牲23人、重伤44人。2015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更是频发暴力袭警案件,其中引起最多关注的就是上海交警茆盛泉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抵抗而因公殉职的案件。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我国从法律上对暴力袭警从重处罚恰恰是保障民警在正当执法过程中权利的一个积极信号,以点带面,让全社会都知道袭警将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

从保障民警合法权利的角度,“暴力袭警从重”应有两层含义:首先,从刑罚层面,应在妨害公务罪的量刑幅度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进行从重刑罚;其次,从程序角度,从重应更多地从逮捕环节进行考量,而不只是从罪与非罪的阶段。适当降低对暴力袭警的妨害公务罪的逮捕条件,真正体现妨害公务罪行为犯的特征。这种思路的确立将纠正实务中检、法倾向于将伤势结果作为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的思路。这无疑对受害的执法民警更加有利。

暴力袭警从重,进一步规范民警的“为”

古语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因此,打铁还需自身硬!片面强调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受到迫害,而忽视是民警执法不规范、滥用职权导致授人以柄而发生不当伤害,只能加深人民群众对民警执法公信力的质疑,认为民警的正当维权是护短。所以暴力“袭警从重”的前提必须是民警执法行为规范且合法,让人民群众没有挑“刺”的机会,真正做到公安部要求的执法规范化。

在这方面,上海市公安局的做法值得借鉴。通过制定具有操作性的规范执法的流程以及实施细则,并在“上海公安”的门户网站(http://www.police.sh.cn/)等载体上予以信息公开,令广大一线执法民警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让社会大众监督民警的执法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更透明更公开更阳光。通过“上海公安”的门户网站、东方110、案件聚焦、警民直通车等媒体,塑造上海公安的正面形象,建立公安机关与媒体的常态互动机制,正确引导警情舆情,从而达到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的目的。

暴力袭警从重,进一步重塑民警执法权的“威”

当前,民警执法权威弱化的情况已经愈发明显。其主要表现是民警在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受到的无理纠缠,侮辱谩骂,恶意投诉,威胁恐吓,暴力袭警等现象。其中,暴力袭警现象的影响最恶劣,表现最极端,对民警执法的权威性的冲击最大。

在这种执法环境下,国家不能默不作声,必须做出相应的回应。否则一旦人民警察连自身的执法活动都得不到维护,那么又谈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呢?暴力袭警行为侵犯的不仅仅是人民警察的人身权,更是对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对法治权威,对法律秩序的严重践踏。因此,立法者通过刑法修正案的形式确立了“暴力袭警从重”的规定,向全社会释放出一个积极的信号,国家欲重塑民警的执法权威,重申民警的执法权代表的是国家权力。

当然,“暴力袭警从重”的入刑仅仅确立了一个大方向,是保障民警正当执法的理念的确立,还需要解决“暴力袭警”之证明等一系列衍生问题,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来综合保障人民警察的执法行为。

路虽漫漫,但我们已经走在了路上,相信人民警察执法权益保护的春天不会远了!

猜你喜欢

人民警察公务暴力
乌程汉简 公务简选
向人民警察致敬
反性别暴力
每年1月10日“中国人民警察节”!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沦为恶势力“保护伞”
逆行而上
——献给为战疫而奉献的人民警察
“暴力”女
暴力云与送子鹳
八项规定精神
———公务接待
妨害公务罪谨防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