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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下的追逃行动

2016-09-10黄峥

检察风云 2016年1期
关键词:金某长宁区林某

黄峥

“大数据”下的反腐效应

追逃最怕的就是找不到踪迹。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反腐追逃又有了一大助力,通过大数据信息分析手段不光可以追踪到“隐形人”,亦可将“隐形财产”一网打尽。

记者从长宁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将大数据思维概念引入境外追逃工作,通过充分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对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最新信息及其家人、亲友情况进行排查和搜集,多角度搜寻犯罪嫌疑人行踪,研判在逃犯罪嫌疑人的逃跑方向,紧锣密鼓地实施追逃。“我们通过收集到的大数据,通过信息系统中的特性与共性特点来研判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生活习惯,寻找交织点,最终找到犯罪嫌疑人的藏匿地点。”检察官告诉记者。

2015年本市某单位发现许多公款“不翼而飞”,而始作俑者竟然是一向工作踏实的员工林某,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据此以挪用公款罪对其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林某到案后交代了其在任职期间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并交代了这一切都是她和丈夫王某共同策划、实施的犯罪行为。经查,林某利用职务之便,在2015年1月至5月期间,多次通过伪造签名的方式,将自己所在部门的公款,私自划到丈夫提供的银行账户,涉案金额高达256万余元。

然而,林某到案后却对这笔高额的赃款去向并不了解,她表示挪用这笔资金是为了给赌球的丈夫“调头寸”,为此她不但挪用公款,还将自己的房屋也卖了出去。只是,令林某没想到的是,案发后丈夫与钱都没有了踪影。

无疑,王某有重大犯罪嫌疑,但是王某在案发后究竟去了哪里呢?面对茫茫人海,检察官借助了大数据系统的帮助。通过信息系统,检察官发现王某的活动范围一直居于上海市宝山区和静安区(原闸北区)境内。通过比对,检察官发现王某几乎每天都会经过共和新路。与此同时,网络上的信息也有了惊人的发现。虽然,妻子林某一直不知丈夫行踪,但是另一个女人却在网上晒出了与王某同游普陀山的“幸福”。原来,王某有这样一个情人,巧合的是这个情人的家正是在共和新路附近。

寻找到了交织点,检察官研判出王某真是躲藏在情人家中。那么,什么时候实施抓捕呢?检察官根据王某的生活习惯,选择在了6月18日。当日,大雨滂沱,王某在情人家中被“瓮中捉鳖”。目前,该案已提起公诉。

无独有偶。在另一起贪污案件中,在某外贸公司工作的王某以妻子金某的名义在香港办理了银行卡,从而骗取公司的佣金。可是,案发后,作为证据链的关键一环,持卡人金某却不见了踪迹,金某与家中所有人断了联系,即使孩子也不再照看。“当时我们几乎断了所有线索,只知道金某名下有一部车。”检察官告诉记者,通过各种数据的汇总,发现金某总是从延安路高架往外环走。从走向检察官判断金某暂住在青浦区。于是,检察官从徐泾开始排摸各种可能性,最终将其落脚点锁定在青浦新城。之后,检察官冒着酷暑,每天去相关小区查看监控录像。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一次查看监控的过程中,看到金某开车进入了小区……

合作联动织就无缝“天网”

在上海的虹桥机场,51岁的王某面对从安徽省检察机关赶来的检察、公安抓捕小分队成员,脸上写满惊讶和茫然,随即低头就擒。至此,这名外逃的行贿犯罪嫌疑人最后还是没有逃脱司法制裁这张“大网”。

原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在侦查一起贪污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时,发现当地证券公司财务总监有重大行贿嫌疑,检察机关决定以涉嫌行贿罪对王某立案侦查时,却发现王某早已不知所踪。

经多方联系其家人,均表示不知道他的去向。2015年11 月4 日上午10点,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接到当地检察机关要求协查追捕的公函,第一时间联系虹桥机场公安分局,通过排查航班信息等方式,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所乘航班。得知王某所乘坐的航班将于当天中午11点在虹桥机场落地,于是长宁检察院立即会同机场分局取得联系,共同实施抓捕行动。当飞机降落的一瞬间,机场民警当即控制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短短一小时的时间,长宁检察院反贪局成功捕获了涉嫌行贿犯罪的王某,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人身安全,坚持依法、规范、文明、安全办案。

除了境内追逃合作,最高检近年来搭建了一系列国际司法协助平台。在境外追逃追赃中,地方检察机关还可以综合运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机制、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机制、上海合作组织总检察长机制、中国-东盟国家总检察长机制、国际刑警机制等多种司法协助机制。

劝返:打赢“心理战”

对于长期滞留海外的犯罪嫌疑人,“劝返”是最高检在追逃实践中创新出来的追逃模式。具体表现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感召力,对外逃人员开展攻心战,说服他们自愿回国投案。相较时间漫长、程序繁琐的引渡和遣返,劝返更灵活,可以更有效节约司法成本,且不会受制于双边条约和被请求国法律制度。

但是劝返的难度也往往是巨大的,需要承办人员的耐心与专业。

在长宁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办理的追逃案件中,张某的到案无疑是劝返的胜利成果。现年33岁的张某与一起受贿案有关。受贿案的主角是本市某住宅建设管理中心的负责人陈某,他也是张某的情人。陈某所在的单位负责辖区的建筑工程,随着2010年世博会的临近,陈某看到了工程中的巨大利益。于是,他以妻子名义开了一个建筑装饰公司,而张某正是该公司的出纳。当陈某实施职务犯罪的过程中,张某利用出纳员的身份积极参与。此后,陈某为防止罪行败露,便将关键人物张某送到了日本留学。

2015年陈某案发后,检察官多次通过电话与其沟通,并上门走访张某的家属。一开始,张某坚称其对陈某的行为并不知情,并不愿回国。但随着检察官调查的深入,越来越多的证据将张某从关键证人指向了共同犯罪嫌疑人。对此,检察官一边向其宣传刑事政策,一边帮其分析潜逃在外的弊端。检方通过张某在沪的亲人,进行亲情感化和规劝,经过三个月的“心理战”,张某最终主动给检察官打来电话,告知了回沪的时间。回沪后,张某整理了公司的财务报表等资料,带着这些资料来到了检察院投案自首,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告诉记者,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由于不懂法,担心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案发后仓皇出逃。针对这一情况,检察机关充分利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向在逃犯罪嫌疑人家属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宣传法律政策,利用他们的亲情、友情感化、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追逃工作“永远在路上”

“惩办贪腐分子,检察机关不存在距离远近问题。只要触犯国法,任你逃到省外还是国外,检察机关都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逃就是要给那些心存侥幸的犯罪嫌疑人形成震慑, 决不让一个贪腐分子逍遥法外,哪怕躲到天边也要把他抓回来。”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晶表示,检察机关将以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树立“追逃与办案同等重要”的理念,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追逃追赃队伍建设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追逃追赃工作效率。

据了解,上海市检察机关与市公安局逐案会诊,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的要求,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追逃方案。根据目标方向,通过各种渠道逐案核实逃犯藏匿最终目的地。最大限度挤压逃犯的海外生存空间,理清所在国家(地区)法律制度和执法程序,争取引渡、遣返、劝返工作同步推进。

检察机关表示,境外缉捕反腐工作“永远在路上”,只要有一名逃犯尚未归案,工作就一刻不会停止。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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