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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地突围:助力边缘地区学校可持续发展

2016-09-10高雪莲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16年10期
关键词:学校管理

摘 要 在我国边缘地区,村小与教学点依然是保障当地儿童享有受教育权的基本保障,但是从实地走访调研来看,村小与教学点的发展情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各个办学点的境况最令人担忧、最边缘学校的教师问题持续多年得不到解决、最边缘的学校疏于规范、缺乏管理等方面。为此,我们应多措并举,积极探索村小与教学点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助力边缘地区学校“绝地突围”。

关键词 村小与教学点 边缘地区 学校管理 底线标准

近年来,随着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基础教育公平的实现有了长足进步,乡镇以上学校的办学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是,自从撤点并校政策实施以来,地处特别边远贫困地区的低龄儿童受教育的现状令人担忧。大凡边远落后的地区,村落分散,人口稀疏,在那些参差错落的小山村里仍有少数低龄孩子需要上学。所以,这些办学点的分散、弱小和不稳定性又使得这些学校的存留成为教育决策的难题。在过去的十余年里,大量的办学点和村小被撤并,给最边缘地区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造成了新的困难,甚至增大了他们辍学率。一方面,大规模集中办学在增加学校负担的同时,增加了学生家庭和幼小儿童上学与寄宿的困难;另一方面,分散办学则造成学校过于微小、年度招生不稳定、教师及学校资源配置困难、教学质量难以保证的问题,最终势必影响教育的公平。为寻求农村教育发展新思路,通过对以中心学校及其所属的村小、办学点作为主要对象进行调查研究,重点考察农村学校体系的现状、问题和发展前景,进而对边远贫困地区实施国家义务教育的程度和质量作出初步的判断,并努力提出让这些地区的学校走出困境的建议。

一、边缘地区学校发展现状

处在经济最贫困、社会最边缘、国家学校体系最末端的学校群整体一直是边远贫困地区教育最滞后却又极易被人忽视的角落,靠统一的政策和措施改变面貌相当困难。边远贫困农村办学现状十分复杂,农业、农村、农民的情况又各不相同,所以,办学点的撤销与保留是有条件的。具体来看,边缘地区学校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困境。

1.办学境况令人担忧

在边缘地区,有的学校条件十分简陋、落后,有的还在非专用的学校和教室里上课,如有的教室是在仓库的阁楼里;有的学校甚至没有专门的厕所,没有起码的安全应急设施。村小的办学条件比起办学点稍好,但是,这些学校不仅要承担更大规模的教学任务,有的还要承担师生吃饭和部分学生住宿的责任[1]。村小的办学条件十分简陋,各类专用教室不能配置,尤其是计算机教室。即使有的学校有计算机设备,也没有称职的专门教师。学校最基本的教学编制和管理编制都不能保证,新增加的食宿方面非教学编制人员的需求就更困难。

2.教师问题持续多年得不到解决

最边缘学校的教师问题持续多年得不到解决,因为这些办学点大多处在非常贫困且交通不便的少数民族村寨。教师配置捉襟见肘,每一个办学点几乎都是清一色的代课教师。有的地方学校要聘请一位初中毕业的代课教师都很困难。新毕业的师范生、在编的教师,特别是优秀的教师很少有人自愿到边远贫困的办学点去教书。代课教师往往是因为家住在办学点附近,才“乐于”接受这样低微收入、要求条件也不高的工作。边缘教育的两难窘境非常严重地摆在面前:没有这些代课教师,孩子们就可能失学;另一方面,这些代课教师的存在,也给边缘学校和边缘儿童的教育蒙上了重重的阴影。代课教师的“工资”通常在600元至800元之间,为了维持他们自身的生计,有的还要带孩子上班、上课,还要分散精力和时间照顾家中的老人和田地活计。国家现有的编制政策无法解决最边缘学校的教师缺乏问题,无法解决农村学校眼下面临的非教育编制问题。国家取消代课教师以后,最边缘的学校面临撤并以及辍学率增加的问题。我们清楚地看到,一方面,实际存在的代课教师无法保证学校的学生安全和教育质量,另一方面,实际存在的代课教师的劳动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报酬。

3.最边缘的学校疏于规范,缺乏管理

因为村小与教学点的师资配置与教育资源的不足,导致村小与教学点开展基本的教学都存在问题,同时又恶性循环,导致学校管理水平低下。村小与教学点作为一所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教学秩序,这些教学秩序包括:规范的作息时间和课程设置。由于学校管理松散,学校的作息制度形同虚设,教师上下班、上下课都缺少时间概念。囿于老师和教学条件的限制,很多课程不能正常开设,尤其是外语、计算机,还有自然、体育、音乐等。这些办学点的教师几乎无法得到经常的教研学习和培训的机会,也得不到起码的教学评估和检查,更不可能实现教师的流动[2]。一言以蔽之,师资是教育质量无法得到保障的主要原因。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办学点规模太小,有的是隔年招生,年级没有衔接,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权利和标准被大打折扣。

二、让边缘学校走出困境的建议

为了让每一个乡村的孩子接受公平的义务教育,就必须把每一个办学点办好,让每一个适龄儿童到学校接受教育,而不论他们身在何处,家庭背景如何。诚然,在办学点里上学的孩子整体数量远比城镇小学少,但最边缘学校的儿童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实现教育公平的重点人群,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所在。为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让边缘学校走出困境。

1.用整体、统一和衔接的观念建立以乡镇中心小学为中心的边缘学校体系

在某种意义上说,没有中心学校的存在,县教育很难有效实施对农村边远分散地区学校的具体管理和领导。于是,办学点成了这个边缘学校群中的一个“卫星”,一个不能割舍的成员。中心学校则成为集教学和行政管理于一身的最基层的“教育机构”。从考察办学点的结果来看,办学点被边缘化的情况是严重的,中心学校对本学区教学和管理的双重责任没有被明确和落实[3]。为此,应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有生源就保留就近的村小和办学点

第一,保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的强制性标准。在农村,特别是在边远贫困地区落实这一标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村小和办学点的去留要以就近为原则,以生源为依据,实行有生源就有学校的原则。按照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办好村小、办学点,可以大量减少三年级以下(包括学前)低龄儿童集中寄宿、就餐和交通问题。第二,办好这些学校,要特别注意保护少数民族的权力和习惯。各个少数民族都还保留着本民族的语言、文化传统和习惯,对于低龄受教育儿童而言,更加符合我国的民族政策,符合对少数民族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同时办好这些学校,注意尽量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不该收的费用一定不收。

(2)强化统一办学标准,重点办好农村的完小

在边缘农村逐渐衰微的地方,办学点的命运是很难保证的。办好适度规模的农村完小就显得非常重要。很多完小介乎寄宿制和走读制之间,农民家庭可以有更多的选择性。相对于办学点而言,农村完全小学有完整、系统、稳定和相对就近的特点。从农村公立教育体系的长远建设来看,办好完小可以稳定农村的教育,既防止乡镇的学校超大规模地集中发展,也可以减轻农民的负担和学生上学的风险。在办学点变化大、不稳定的情况下,完小也可以起到依托和保护作用,避免增加辍学。可以让周边办学点毕业的学生有出口可以衔接。同时不能滥用“因陋就简”的原则,不能用“比过去好”的标准,也不能用“慈善捐助”的标准,更不能用城乡二元论的标准。只有建立国家义务教育的统一标准,即立法标准,才能维护边缘农村学校教育的基本公平,才能防止学校之间的差距过大[3]。

(3)建立义务教育法保护下的统一学校标准

实现基本教育权利公平是要有标准的,有底线的。对于特别贫困的地区,特别落后的教育角落,判断是否实现了基本的社会公平与教育公平,不能靠宏观的进步数字标准来判断,也不能用“比他们以前好多了”的相对标准来判断,必须有统一的法律和政策标准,必须设置“零退让”的底线标准。捍卫教育公平的底线标准,就是捍卫儿童的生命尊严和公民的基本权利[3]。

2.统一办学条件标准

统一公平的办学标准首先应当包括学校布局、上学的距离,学校的规模、班额;学校的编制、师生比,寄宿制的宿舍安全、卫生标准;就餐学校的食堂标准;学校的医务室、学校周围的环境卫生和安全标准,等等。最基本的教学条件是不可或缺的,如明亮的教室、平整的黑板、牢固的课桌椅、平整的操场和旗杆,等等。为此,边缘地区的义务教育应当逐步提高教育质量标准,从国家的层面上讲,教育质量标准是由国家课程体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教师配置、设施设备配置保证的。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村学校而言,质量标准应主要强调受教育的条件和过程,而不是以学习成绩为标志的结果,更不能以任何高标准和精英标准来评价学校和学生。

3.调整政策,有效解决师资配置问题

第一,县级教育局要把教师培养和合理配置作为农村教育的中心工作来抓,鼓励在乡镇的中心学区内流动,鼓励优质教师到边远地区任教。加强县级以下学校教师的培训、交流和学习。第二,在不够规模标准的小学校,人员编制的标准应当根据学校教育的基本需要确定,这些学校的教师应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学校的编制比例不能按照国家的师生比配置,而应当以“班-师比”、“校-师比”决定,即一所再小的办学点也应配置1~2名稳定的教师;有男女生寄宿的学校应当配置两种性别的生活管理老师。第三,特岗教师、支教教师、志愿者教师纳入学区的统一管理,纳入统一教学计划、统一的教师培训,避免因教师的临时性给本来就脆弱的农村学校带来创伤,避免个别不称职的教师给学生带来伤害。第四,在农村所有学校逐步实行资格准入与聘任制相结合的制度,对“代课教师”实行统一规范的聘任合同制。这样既鼓励一部分比较好的“代课教师”从事农村艰苦的教育工作,也可以防止某些在编教师产生惰性心理。

4.选好农村学校的校长,实现农村学校的规范化

在学校十分分散的情况下,学校有很大的独立性。在办学条件十分落后的情况下,学校教育更需要坚守和责任。在教师配置捉襟见肘的情况下,校长的领导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有一个好的校长往往可以影响一所学校的命运。校长是学校规范办学和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在边缘农村学校师资数量、质量都严重匮乏的形势下,优先选派校长的策略是一个关键的举措,且十分必要。第一,选派来源。可以在城市乡村条件较好的学校聘任,与所在学校签署手拉手协议,有校长经验和管理经验者优先聘任;可以在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的学生中选拔,经过培养,签署协议,予以任用;可以在社会的志愿者中选拔,经过培养,定期任用。第二,培养方式。实行省级培训制度。按照选派和培养计划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并考核通过者统一签署上岗协议;到岗以后,以县市两级为主,实行阶段性的动态检查、交流、学习和督导;在上岗的农村小学校长中评比优秀,奖励优秀。第三,实行目标责任,待遇倾斜。上岗校长实行定校、定期和目标责任,一聘三年。对上岗校长实行待遇倾斜,对派出单位和手拉手学校实行奖励。一旦校长接受聘任,就在校长原来的学校与即将就任的学校之间建立手拉手结对友好学校,让条件好的学校发挥整体带头作用,成为选聘校长强有力的后援。

5.加强社会统筹,综合治理农村学校的薄弱环节

边远贫困地区的农村学校有着复杂的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单一的教育举措无法在短期内彻底改变它们的落后面貌。不能把落实义务教育的责任完全推给学校和校长。第一,地方政府要大力保障农村小学的办学环境和办学条件,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督导、检查到位。打击一切侵犯学校、侵犯学生权利(特别是女童)的不法行为。第二,对于留守儿童、需要特殊关照的儿童(女童、孤残、智障、被遗弃儿童)采取特别的关照,有制度保障,有措施保障,有检查标准保障。要逐一落实留守儿童的监护权力与监护责任的问题。解决他们与家庭、与在外打工亲人的联络问题。第三,留守儿童不能由学校解决寄宿和就餐的,乡镇要建立专门的机构统一解决。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加强统一领导,加强社会统筹,避免因为分属不同部门管理而扯皮的现象发生。

参考文献

[1]翟晋玉.朱永新:底线,必须无条件遵守[N].中国教师报,2014-3-12(01).

[2] 党志平.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问题的思考[J].教学与管理:理论版,2016(5).

[3] 旭红.农村小规模学校不能突破底线要求[J].中国教育学刊,2015(11).

[作者:高雪莲(1981-),女,四川泸定人,四川工商学院讲师,硕士。]

【责任编辑 王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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