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日计罚”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2016-09-10李坚
当代党员 2016年14期
李坚
减法倒逼,促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
——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并进。
2015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施行,其中提到的环保“按日计罚”,对许多省区市来说还是个新生事物,而对重庆市则不然。
早在2009年,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就曾根据相关规定,对重庆川庆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简称“川庆化工”)开出“天价罚单”。
2009年4月,川庆化工的排污许可证到期后仍然继续生产。
这时候,市环境监察总队针对该公司违法排污、拒不改正的行为,实施按日计罚8次,罚款金额共计1606万元。
这次处罚,对川庆化工震动极大。
“由于守法意识不强,导致公司付出了惨痛代价。”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柏昌建回忆道。
公司随即停产整顿,先后投资7000万元新增了4套废水处理系统,关闭了环境污染治理难度较大的产品生产线,建立健全了环境安全责任制。
阵痛过后,公司发现,环境治理给公司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随着节能环保技术的推广应用,公司的生产工艺不断升级优化,促进了转型升级。”柏昌建说。
在“按日计罚”上,川庆化工既尝到了苦头,也尝到了甜头。
过去很长一段时期,相对于防治污染成本,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的罚款处罚严重偏低,“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现象普遍存在。
“企业违法排污,环保部门对企业开出的罚单可能就几十万元,而企业选择停产或购置排污设备的成本要高得多。……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