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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有没有闯红灯权

2016-09-10杨学友

检察风云 2016年2期

杨学友

救护车在运送急救病人的途中,为争取时间、救助生命而闯红灯。然而令人未想到的事情发生了,闯灯救护车行至路口即将通过时,恰与一辆正常通行的小型客车相撞。救护车强调其闯红灯系工作性质需要,且法律赋予其闯红灯权。正常行驶方则认为,自己是按绿灯正常行驶,无任何违章行为。对此,法律会支持谁呢?

一切为了患者

一切为了患者,救护车闯红灯酿事故。2013年5月28日6时20分许,辽西某市救护中心司机王某及本车3名救护工作人员接到救助命令,前往市郊去接一急病患者。归来途中行驶至一处交叉路口时,正赶上红色信号灯亮起。为抢时间,王某驾驶救护车直接闯红灯通行。就在救护车即将驶过路口之时,恰遇到吴某驾驶单位(葫芦岛市某县机关公出)小型客车由南向北、按绿灯正常通行该路口。最终,吴驾驶的小型客车左前部撞击在救护车右侧后轮,导致救护车当即侧翻,造成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救护车内司机王某、医生李某等3名医护人员、患者家属乔某受伤,患者乔杰死亡。事故发生后,多名伤员当即被送至附近医院住院治疗。

情况特殊,事故成因无法查清。2013年6月11日,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属某大队对本次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王某驾驶机动(救护)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吴某驾驶机动车无违法行为;对死者乔杰死因无法确定,无法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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