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教育部长约翰·金:《每一个学生成功法》的实施进展和难点
2016-09-10周岳峰
世界教育信息 2016年20期
周岳峰
一、推进教育公平是首要目标
自担任教育部长第一天起,您就明确表示教育公平将成为自己推行的头号议题。您能否谈谈《每一个学生成功法》及推动该法实施的相关规定是如何推进这个目标的?
约翰·金:《每—个学生成功法》是对《1965年初等和中等教育法》(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Act of 1965)的再授权,而且人们必须在《1964年民权法》(the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和《1965年投票权法》(the Voting Rights Act of 1965)的背景之下来看待此法。奥巴马认为民权遗产是极为重要的,这也是奥巴马认为《每一个学生成功法》是一部好法律的重要原因之一。
对于如何推动教育公平,其一,借助各州承诺,对所有学生执行各种高标准以确保所有学生毕业,为上大学和进入职场做好准备;其二,既确保各州具有有意义的灵活性,又确保通过明确的民权保护栏进行强有力的问责;其三,保持针对弱势学生的《初等和中等教育法》第一条款所规定的将各种资源用于需求最大的学生,并且帮助这些学生获得成功;其四,对学前教育的承诺以及对创新的承诺。
二、总结性学校评分等级制度的清晰度较高、灵活性较大
您呼吁各个州为各自学校设计出一项总结性的评分等级制度。但是,加利福尼亚州、肯塔基州等已打算制订容纳更加广泛指标的体系。有人担心一项总结性评分等级制度的局限性太大。请问,您为何呼吁设计一项总结性评分等级制度。它具有灵活性吗?
约翰·金:各州在执行总结性评分等级制度的时候具有灵活性,可以采用一些州已经采用的从A到F的评分等级方法或者其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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