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司法安保举措
2016-09-10王晓华
检察风云 2016年20期
王晓华
法庭应当是公众寻求解决一触即发争议的安全港湾——加利福尼亚最高法院大法官罗纳德·M.乔治
法院是一个解决争端的场所,这一工作性质决定了法院是一切矛盾集中之地,因此法院常被认为是所有工作场所中最可能存在潜在暴力的地方。
法官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很容易受到威胁、恐吓乃至暴力的侵害,这一现象在全世界都是普遍的。一般认为,美国法官的社会地位及其司法权威是比较高的,但这也并不必然能使美国的法院和法官免受不法侵害的困扰。加利福尼亚州法院行政办公室下设的“应急反应与安保署”于2007年做过一次调查,接受访问的855名各地区法官共报告了296起发生在2005年至2006年间所受到的各类威胁,其中24%(75件)被认为是“迫在眉睫”的。美国也发生了多起枪杀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员,或者发生在法院的枪击事件,近几年影响较大的案件包括:2011年9月,在阿肯色州克劳福德郡,一个探视权案件中的当事人携带自动武器进入法院重伤了法官的助理后继续寻找法官,之后被警方击毙;2012年3月,一名凶手为窃取包含自己定罪判决与家庭暴力的文件,在华盛顿州格雷斯港郡法院内刺伤一名法官和值班警长,凶手于次日被捕;2013年2月,特拉华州新堡郡一名子女抚养权案件中的当事人持枪进入法院,并在法院大厅枪杀其儿媳和她的朋友,凶手在重伤两名警员后饮弹自尽……令美国社会对法院及法官的安全产生了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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