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的自我毁灭
2016-09-10张新
检察风云 2016年21期
张新
爱收藏,林老板成了“提款机”
人们从公诉机关提供的大量证据中看到,王天义同那些疯狂敛财的贪婪者有所不同,他的主要特点是收藏文物古董。可以说,古董在王天义一步步向深渊堕落的“毁灭”的道路上构成了一级级台阶。在查获的15个行贿人中,温州龙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国林是王天义最大的一个“提款机”。林老板在1997年11月至2000年1月,先后7次送给王天义127万余元,用于王天义购买字画、古董、工艺品及兑换外币。当然,精明的林国林也从王局长处得到了他应得的好处,办到了他自己办不到的事情。
1997年8月,林国林得知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准备购买一批干警宿舍,就向王天义极力推销自己开发的房产。时任局长的王天义指示行政科到其公司进行考察后,最终拍板订购了林的40套干警宿舍,购房款总计800余万元。林国林感到王天义真够意思,值得长期投资。但当他试探性地送钱给王天义时,却遭到拒绝。莫非王是个廉洁的好局长?林国林将信将疑。不久,王天义邀他共赴上海参加一个书画拍卖会。让林国林明白了“王局长”非同一般的贪官。原来,王有个"高雅"的爱好——收藏书画、艺术品。“如有画看中,只管拍下来,钱由我出。”望着王天义对那些字画贪婪的目光,林国林不假思索地说。王天义听了笑吟吟点点头。几天后,王天义拍得4幅名人字画,共需36.3万元(含佣金),尚缺10万元,林国林立即让在龙湾的妹林把10万元汇给王天义。
有了这次交往,林、王二人成了“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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