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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定继承人的百万遗产纠纷

2016-09-10郑毅

检察风云 2016年21期

郑毅

38岁的南京一男子因疾病发作突然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及可观存款。该男子系父母的独生子,其父母、爷爷奶奶及外公、外婆均在他前头去世。从法律意义上讲,去世男子无法定继承人。但该男子去世后,其叔叔、伯伯及其三个姨妈一个舅舅、一个表姐共七人,均称在去世男子生前及早期患病期间照顾过其,均主张要继承死者的遗产。七个人因僵持不下,死者的叔叔、伯伯以原告身份,将另五人告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请求法院确认五被告在本起遗产继承纠纷中不享有继承权。

无法定继承者的纠纷案

1976年出生的陈凯是南京市人,其父亲陈仁林、母亲李梅芳都是普普通通的工薪阶层,陈凯是父母的独生子,父母曾对其寄予厚望。然而,陈凯是不幸的,1991年,15岁的他突发癫痫病,此后虽经治疗,但却未能控制病情发作。这之后,父母想尽办法为其求医问药,但仍未能根治陈凯的疾病。

2002年,陈仁林被诊断出患上胃癌。几个月后,陈仁林带着对妻儿的不舍离开人世,这一年他尚不到60岁。父亲的去世,对陈凯打击很大,发病频率增高,而只要陈凯一发病,均由相依为命的母亲李梅芳送医照料,其叔叔陈大林也会给予提供帮助。然而不幸的是,2010年4月,李梅芳又因病重住院,在其后的三个月内,均由陈大林负责照料。同年7月,李梅芳因医治无效去世。

2014年9月3日,独自在家的陈凯再次发病跌倒,这一次陈凯的病情发作的非常严重,但他稍许清醒后,以本能的求生欲望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救护车赶到后,随车急救人员将奄奄一息的陈凯送到就近的南京中大医院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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