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中的改革尖兵
2016-09-10孙新博左朝阳晏斐
决策探索 2016年12期
关键词:服务
孙新博 左朝阳 晏斐
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于5月1日起全面实施,并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月24日公布了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方案细则。
“营改增”作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重头戏,自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开展试点以来,一直稳步推进。全面实施“营改增”是推动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近年来最大的减税举措,能够大大减轻企业负担;而且这项改革契合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优化经济结构的要求,可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拉长产业链带动需求扩大、创造现代服务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增加就业岗位;还可以通过规范和统一税制,解决重复征税的多年“痼疾”,具有一举多得、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显著作用,既可以为当前经济运行提供有力支撑,还能为未来发展增添持续动能。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这四大行业被认为是“最复杂”的4个行业,是“最难啃的硬骨头”。以房地产和建筑业为例,这两个行业里的砖瓦、白灰、沙石、土方等原材料大多是由个人或者个体户提供的,很难向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比较而言,金融业是“营改增”难度最大的一个行业,因为不论是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还是小额贷款公司,这些金融机构的客户大部分都是个人,像房地产和建筑业一样,这些个人群体客户是无法给银行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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