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6-09-10
中国经贸导刊 2016年15期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创新价格机制,既是加强需求侧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环节。2015年以來,国家发展改革委紧紧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要求,加快推进价格改革,主动灵活运用价格杠杆,稳步有序推出了一系列价格政策措施,在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结构调整、降低企业成本、优化价格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一,激发市场活力。一是放开绝大多数药品、大多数专业服务、部分竞争性领域交通运输和邮政服务等40多项政府定价,中央、地方政府定价项目分别缩减80%、55%左右。二是在深圳率先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并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等18个省级电网及华北区域电网。三是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设置价格调控下限,简化调价操作方式,并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四是实现非居民用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五是总结27个省80个县试点经验,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六是稳步推进棉花和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提早发布目标价格水平,有效地稳定了市场预期,有利于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七是按照与公路货运保持合理比价关系原则理顺国铁货运价格,建立运价上下浮动机制,对推动铁路运输企业转变经营观念、灵活应对市场供求变化,更好满足社会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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