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的历时和共时向度
2016-09-09林红
中华环境 2016年8期
关键词:发展
林 红
我国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的历时和共时向度
林 红
总体而言,平台型与在地行动型组织之间存在较大的专业性落差。
当公众对民间环保组织的印象尚停留在“植树、观鸟、捡垃圾”阶段时,我们基于《环保法》修订过程中民间环保组织参与的强度和效度发现:我国民间环保组织的专业化道路已然开始,但总体上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
基于近三年的田野观察和对我国民间环保组织整体发展现状的梳理,我们认为:民间环保组织在其全生命周期中需同时面对历时和共时两个基本向度的现实问题。所谓历时向度,即组织/机构自身发展的阶段性问题;所谓共时向度,即所处社会情境,包括组织/机构、行业、国家、国际多个维度。对两个向度衍生问题的回答,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不同组织/机构的辨识度及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优势潜能。
总体而言,我国民间环保组织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虽已开始突破固有劣势出现了新的优势性特征,但对于现有民间环保组织的总体量和潜在需求量而言仍为凤毛麟角,并未形成普遍性特征。
劣势:活跃度低 不均衡 注册难
我国民间环保组织普遍存在的劣势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总体活跃度不高。据民政部《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截止2014年底,我国各类型社会组织(注:基金会以公募、非公募、涉外、境外分类)中,生态环境类社会团体6964个,生态环境类民办非企业单位398个。相较其他类型,生态环境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数量处于明显劣势,而其中约4/5强又为政府发起和高校环保社团,真正意义上的民间环保组织仅占约1/10,且多以民办非企业身份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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