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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陶瓷收藏家的名誉侵权案

2016-09-07闫帅李蒙

民主与法制 2016年15期
关键词:艺术馆收藏家陶瓷

闫帅 李蒙

“你说,强奸社会是什么意思?他是怎样强奸社会的?”

这是2015年12月1日下午两点,浙江师范大学教授李舒弟诉张星忠、新浪公司名誉侵权案原告代理律师钱卫清在法庭上的质问。

陶瓷艺术馆开展,掀起轩然大波

2015年6月2日,位于浙江省金华市的浙江师范大学校园内人群熙熙攘攘,国内高校首个陶瓷主题艺术馆在浙江师范大学图文信息中心开馆。首批170多件藏品来自该校美术学院退休教师、收藏家李舒弟等14位民间收藏家的无偿捐展,作为一个公益项目,艺术馆免费开放。

6月14日晚,收藏界知名博主“花市暂得楼”(本名梁晓新)在自己微博中评论,“展品假到了惨不忍睹、令人发指的状况,居然登堂入室……”这一微博很快便成了网络上的热议话题。

6月20日,狄秀斌、孙海芳等十名浙江文物收藏爱好者发表公开信致浙江省教育厅,称:“该馆所展示历史‘文物中,充斥着大量的假、仿‘文物。而这种假、仿‘文物居然在浙师大的圣地上以历史文物的面目展示于众,毁人三观、贻害子孙!”

7月29日,知名网友“西风”(本名张星忠)在其新浪博客上发表了针对此事的文章《浙师大艺术馆藏品“假到离谱”》,并被新浪博客推荐首页阅读,文章中包含了“毒害学生和强奸社会”“一所堂堂的国家大学底线何在”等激烈措辞。

7月31日,新浪网新闻中心发布了题为《用涉假展品搞艺术教育和科研,也是醉了》的报道,说浙师大陶艺馆“部分涉及较大争议甚至收藏界倾向于判定为假货、赝品的文物,也堂而皇之地走入了博物馆、艺术馆及其他名义的展出活动”。

“对一位热爱收藏30年的收藏家来说,花费自己毕生精力、财力收藏的藏品遭如此诟病,心情可想而知。”李舒递绝没想到自己无偿捐献文物成立艺术馆的行为会引起这么大风波,他认为,张星忠等人没见到实物,仅凭网络照片就“无据打假”,甚至出言诋毁,对自己、对学校的声誉造成了很大侵害。

8月,海内外300多名文物收藏家联名就浙师大陶艺馆事件发表公开信,支持浙江师范大学美学教授李舒弟等人,认为李舒弟无偿捐献展品成立艺术馆的行为,是为了支持学校丰富美学教育环境,提高学生的鉴赏能力,让学生了解学习中华先辈的卓越技艺和华夏文明,目睹那些能工巧匠在瓷艺中的超凡艺术造诣,增强学生对祖国对民族对中华文化的感情,无可厚非。他动员多位收藏家并亲自参与捐赠和借展170余件中华古代瓷器收藏品,组建了全国高校系统不多见的一家官民联手举办的陶瓷艺术馆,功莫大焉!对这样一位热爱古代陶瓷艺术的民间收藏家无端指责、抹黑造谣,是很不公正的。

8月23日,身在南非的李舒弟将一纸起诉状送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状告张星忠、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

庭审交锋:网络指责多属子虚乌有

2015年11月4日下午,此案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庭审围绕张星忠等人是否构成“侮辱人格、质疑教学素质、大学有不当办馆图谋、质疑是否有贪腐行为”四个重点进行。通过举证质证,证实张星忠本人未曾到浙师大陶瓷艺术馆,没有亲眼看见、亲手触摸展品,他是根据网络报道、图片,结合引用他人文字和自己的联想发挥撰写了《浙师大艺术馆藏品“假到离谱”》这篇博文。另一被告新浪网称,“没有时间和人员严格管理审稿,对于过于专业的文字没有能力评判,导致今天的结果我们有一定的责任。”

李舒弟的代理律师钱卫清对媒体表示,表面上这是一起侵权案件,实则是收藏界的一些利益集团对民间收藏家的“无据打假”。探讨和评论本来是应该鼓励的,但要遵循学术规范。通过自媒体进行批评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范,乱扣帽子甚至使用侮辱和贬损的语言混淆视听,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这起诉讼将为当前文物界“真假”探讨的法律边界划定一个底线。

12月1日下午两点,此案在海淀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合议庭重点询问了事实问题,原、被告双方围绕被告是否侵害了原告名誉权这一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原告李舒弟认为,被告张星忠的博文通篇透露出恶意抹黑的基调,系统地对原告的藏品、学识、人格进行了贬损,更反复强调原告打着建馆的招牌,从事腐败、诈骗、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并非是理性、平和、客观的评论,而是充斥着侮辱诽谤、肆意漫骂,严重损害原告名誉。同时,被告无端臆造原告与拍卖行共同作假、牟取不法利益的情节,误导读者对原告产生严重的负面联想,行为非常恶劣。

对此,被告张星忠辩称,博文的内容是客观、有依据的。浙师大陶瓷艺术馆没有进行工商登记,展品未经鉴定,建馆、展示是非法的。博文中“强奸社会”等话语确实说得有点重,但是出发点是好的,撰写这篇博文是希望净化收藏界环境,虽然有些内容系猜想,但主观上没有恶意。作为第二、第三被告的新浪公司共同抗辩称,新浪作为网站管理者,没有专业能力判断具体博客内容的是非。

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钱卫清表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浙师大是合法存续的法人,其内部设立的陶瓷艺术馆并不需要经过工商登记,对于展品的鉴定也无强制要求,并且艺术馆的设立经过了校方的层层讨论、审议,运营受到校方严格监管,资金由校方掌控。张星忠关于浙师大陶瓷艺术馆非法以及李舒弟利用该馆牟取非法利益的说法,都是没有依据的,纯属臆造。而散布自己臆造的说法,当然构成对原告的名誉侵权。

前车之鉴“冀宝斋”的未竟之诉

庭审结束后,钱卫清撰写文章,回忆起了2013年的“冀宝斋事件”,认为当年冀宝斋事件同这起“浙师大艺术馆事件”一样,都属于民间收藏博物馆被个别写手无端攻击、部分媒体趁机恶意炒作、既得利益集团从中获利的冤案。

河北省冀州市二铺村1983年开发旅游业时,在地下7米深处发现大量上至汉唐、下至明清的历代陶瓷碎片。二铺村党支部书记王宗泉等人经反复论证后,决定集体出资筹建古陶瓷博物馆,并收集藏品。经过二十多年的收集整理,收藏的瓷器越来越多。2010年7月,正式成立了冀宝斋博物馆,开馆迎客。在开馆仪式上,冀州市市委书记、副书记、宣传部长都莅临参加并发表讲话。当年,冀宝斋博物馆开馆被评为2010年中国民间收藏十大事件。此后,冀宝斋被评为3A景区、科普教育基地、河北省少先队实践教育基地、衡水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2年12月联合国千年主题活动周中,王宗泉被评为中国民间收藏十大人物。

然而,作家马伯庸的一篇博客文章改变了这一切。2013年7月初,他在买门票到冀宝斋博物馆参观了半天后,在网络上发表了《少年Ma的奇幻历史漂流之旅》,表达了参观冀宝斋博物馆的感受,他展示在博客上的冀宝斋博物馆的瓷器,他认为几乎没有一件是真的。

这篇博客的点击量如今已达136万次之多,文中对“冀宝斋”所藏瓷器极尽调侃,引来很多媒体的关注,也引起了河北省文物局局长张立方的注意。张立方说:“我们看过展品,东西肯定都不对,那些元青花没有真的。”还强调:“冀宝斋博物馆没有在河北省文物局注册,没有办过手续,不是正式注册的博物馆,他们自己弄个牌子就招呼起来了。”一周后,河北省文物局宣布,冀州市民政局现已撤销冀宝斋博物馆的民营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证,冀宝斋博物馆关闭。

冀宝斋闭馆后,王宗泉多次联系钱卫清,希望得到钱卫清的帮助,起诉马伯庸和一些媒体。但天不从人愿,2013年10月28日,王宗泉因心脏病突发逝世,年仅68岁。钱卫清说,他死的时候“满怀悲愤”。

随着王宗泉的辞世,冀宝斋事件没有诉诸法律。但在钱卫清看来,它同浙师大艺术馆事件一样,都是民间博物馆被恶意打压的事件。

冀宝斋取得了冀州市民政局颁发的《民营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也经过了冀州市文化局审查同意,更得到了冀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开馆是敲锣打鼓放鞭炮开的,市里领导还亲自出席讲话,其中没有任何黑幕。当时既没有人告知王宗泉要去省文物局注册,也没人告知要补办什么手续,二铺村的村民自己不懂这些,他们没有刻意隐瞒什么,也没有故意逃避办理任何手续。

至于冀宝斋收藏的瓷器是真还是假,钱卫清认为,最起码也需要古代陶瓷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亲自去考察鉴定才能得出结论。冀宝斋收藏的瓷器总量达4万件,马伯庸的博客展示了多少件,展示了百分之几?如果根据几十件、几百件瓷器就推断出4万件瓷器都是假的,难免以偏概全,难道不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即便国内古代陶瓷研充的顶尖学者,仅仅是半天的参观,隔着橱窗玻璃,就能判断4万件瓷器的真假?如果在真假根本还没有进行鉴定判断的情况下,就武断地说冀宝斋的收藏都是假的,难道不是对民间博物馆、民间收藏的无端指责和打压?

钱卫清希望,李舒弟不会重演于宗泉的悲剧结局。截至本文发稿时,李舒弟名誉侵权案还没有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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