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1990“七五”计划 治理整顿 改革闯关
2016-09-06
中华儿女 2016年5期
1986年至1990年是国家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七五”计划的编制工作历时3年。1983年,国务院即着手组织“七五”计划的起草工作。1986年3月,经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在一个新的五年计划刚刚开始之时,国家就制定出完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这在我国计划经济史上还是第一次。
“六五”计划规定的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国内外贸易、教育科学文化、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的任务和指标,绝大部分都已提前完成或超额完成。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全国经济和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然而“六五”后期,从1984年第四季度开始,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消费基金增长过猛,货币发行过多,出现了历史上少有的经济过热。这些也成为“七五”开局的基础条件。
“七五”期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从1986年到1988年9月,特点是经济发展持续过热,不稳定因素增加。前两年,经济建设方面,要着重解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消费基金增长过猛的问题,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实现基本平衡;体制改革方面,要围绕稳定经济的要求,在进一步增强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活力、大力发展横向经济联系的同时,从宏观上加强和改善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和控制。
后一阶段从1988年9月到1990年,为经济的治理整顿时期,在做好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体制改革和生产建设,全面完成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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