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分类指导大纲(试行)(下)
2016-09-03
河南科技 2016年8期
全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分类指导大纲(试行)(下)


四、针对知识产权师资的教育培训体系设计
知识产权师资包括高校师资、中小学师资和其他师资。根据培训对象的工作内容、职责要求和职业特点,按照初、中、高三级划分内容层级,形成知识产权师资的教育培训体系设计。
(一)高校师资
1.培训目标
初级培训目标: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了解知识产权管理、运用和保护的基础知识,了解知识产权确权基本流程,具备从事知识产权教学所要求的能力。
中级培训目标: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全面了解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案例教学能力,具备独立开展知识产权教学的能力。
高级培训目标:能够对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行深度解读,能够积极推动高校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具备针对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和知识产权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能力,具备组织高水平知识产权专题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
2.培训内容
见表12。
3.培训方式
以面授培训与远程培训为主开展专题培训,辅以研讨、模拟教学以及国际交流等方式开展教学。
4.师资选择
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模块建议选择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理论基础的专家学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培训模块建议选择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高校等部门中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与实施经验的专家学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全国知识产权师资信息平台师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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