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PPP建设模式下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体制
2016-09-0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组
浙江经济 2016年4期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组
建立健全PPP建设模式下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体制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组
立足浙江实际情况,建立监管主体紧密联动、监管方式科学高效、监管重点明确突出、监管依据科学规范,符合浙江省情、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PPP项目监管体制
PPP建设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当前,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已经成为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改革举措。在PPP建设模式下,政府的角色从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社会资本的“合作者”以及项目的“监管者”,对政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浙江基本情况
(一)浙江省PPP项目起步较早,发展情况较好
浙江省PPP项目起步较早。2014年12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53号),发布浙江省70个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的示范项目。201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浙江省27个PPP项目入选PPP项目库;同年7月,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发布我省2015年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15〕407号),发布了全省首批115个PPP项目(不含宁波,且项目涵盖国家发布的PPP项目和浙江省的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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