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名责实 苦练内功 将产权市场尽快建设成为完全的资本市场
2016-09-02何亚斌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武汉430071
产权导刊 2016年6期
◎ 何亚斌(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武汉430071)
循名责实 苦练内功 将产权市场尽快建设成为完全的资本市场
◎ 何亚斌(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武汉430071)

1988年5月武汉市体改委批复同意成立“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事务所”,全国第一家产权交易机构诞生,以此为标志,我国产权市场已经走过28年的不平凡历程。在发展中,得到过三次“福音”。第一次是2003年12月31日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进场交易,为国有产权规范转让提供了保障,为通过产权市场发现合格投资者、发现价格提供了前提。执行数年后,从全国来讲,基本解决了场外交易大问题,并由此带动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进入产权市场交易(财政部令第54号,2009年),带动了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涉诉资产活动进入产权市场办理(法释〔2011〕21号、法〔2012〕30号),带动了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入产权市场交易(中宣发〔2011〕49号、财文资〔2013〕5号),以及其他许多权益类产权的进场交易。第二次是2009年5月1日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施行,确立了“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的法律地位,第三次就是中发〔2015〕22号文件的出台。
2015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提出了国企改革的总体目标、重大举措和相关要求。围绕5项重大改革举措,嗣后,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了4个推进性的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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