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下的跨境电子商务
2016-08-30文|张莉
今日中国·中文版 2016年8期
文|张 莉
新政下的跨境电子商务
文|张 莉

中国跨境电商新税制发布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是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建立一个长效税收与监管机制,意味着国家对跨境电子商务由早期的以促进为主转向以“促进+规范”为主。未来,跨境电商一系列的促进和监管措施还将陆续出台,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将从早期的野蛮生长逐渐走向平稳、健康发展。
2016年4月7日至8日,国家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等11个部门发布《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要求自4月8日起实施新的跨境电商监管政策。这些政策在主要从事进口的跨境电商企业中产生了极大的反响,被业界称为“4.8新政”,虽然随后相关部门宣布部分监管政策延期一年实施,但业界普遍对一年后跨境电商的政策趋向存在疑虑,大部分企业减少了对跨境电商进口的布局。相关数据显示,各进口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跨境保税进口皆比新政前明显减少,进口金额平均下降30%左右。无论如何,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是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建立一个长效税收与监管机制,意味着国家对跨境电子商务由早期的以促进为主转向以“促进+规范”为主。未来,跨境电商一系列的促进和监管措施还将陆续出台,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将从早期的野蛮生长逐渐走向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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