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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科发基金”的设立与成立五大“科学研究中心”

2016-08-24李旭丰梅文

海峡科技与产业 2016年1期
关键词:主管部门规划科学

李旭丰 梅文

台湾“科发基金”的设立与成立五大“科学研究中心”

李旭丰 梅文

设立“科发基金”

上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胡适与梅贻琦是台湾科技界两大领军人物,共同主持岛内科学发展策略。由于他们二人私交至笃,在台湾科技事业初创时期,无论筹划、协调、实施、检讨、改进等有关事宜,始终互相尊重,使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960年以后,梅贻琦身体常感不适,先后数次住院疗养。1961年3月辞去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一职,由黄季陆接任,但仍兼任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委员。

1962年2月24日,胡适以台湾中研院院长身份主持第五次院士会议。会毕,下午6时在中研院内蔡元培馆为招待院士举行酒会,当他致词并谈到科学生根的问题时,突然心脏病发作,随即倒地去世。3个月后,梅贻琦病逝新竹清华大学任所。自此,创设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付出心力最多的胡、梅二位先后作古。

胡适(右)与王世杰在中研院南港院区内合影

1962年5月26日,王世杰继任台湾中研院院长,同时兼任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主席(任期1962年4月—1967年8月)。除继续推动并逐渐扩大前述初期各项已具规模的工作外,为因应业务实际需要,于同年10月22日呈奉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颁布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组织规程。其中规定主席、副主席改称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有关职掌及委员会议暨各专门委员会议组织之人选,均照往例办理。执行秘书仍由徐可嫖担任,其他专职工作人员增为15人,但未分科室,悉由执行秘书指挥监督。办公地址迁至台北市罗斯福路二段3号。两年后,再迁至台北市宁波西街87号。

王世杰掌管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期间,最大改革是将以往对岛内科技人员发放的“研究补助费”改为“国家长期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简称“科发基金”),资助范围也不再局限于公立大学和公立研究机构,而是扩大至私立专科以上学校及民间研究机构,资助类别和金额也有所调整。1963年10月,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执委会第90次会议通过《“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基金”支付办法》,规定用于补助为学术机关的款项及行政经费,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照此项办法支付。

次年2月19日,台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国家长期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管理支用办法》,将此列为特种基金,指定由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负责保管,依照年度工作计划及分配预算,报请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由台湾“金库”拨付使用。

1958—1964年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科技经费来源统计图资料来源:1964年《“长科会”年报》

当时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的经费来自四个方面:一是台当局提供的“长期发展科学计划经费”预算,二是台当局从1961年起公营事业净盈余中提成拨充的“科发基金”,三是美援科教经费,四是各种教育文化基金的捐助。

《“国家”长期发展科学计划纲领》只载明“国家发展科学专款”分5年筹齐,第一年定为2000万元新台币和20万美元,并没有明白指出总数多少,来源为何。因为该纲领原定从1959年1月起实施,所以那年先由台当局列入追加预算250万元新台币,作为半年的经费;自1960年到1953年,每年各列500万元新台币。这笔经费在预算上称为“长期发展科学计划经费”,是附在“教育部”经管的经费项下。到1953年为止,共计新台币2250万元。

从1961年起,台当局决定从公营事业净盈余里每年拨出一定比例,充作发展科技研究的经费。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经济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协商,建议第一年拨出3%,第二年提4%,第三年以后提5%。1961年列入预算新台币1200万元,1962年列入预算新台币2070万元,1963年列入预算新台币1850万元,作为“科发基金”。虽称基金,实系专款,不受只动用利息、不动用基金的限制。到1963年,共计有新台币5120万元。

美援经费分美元和台币两部分,美元部分由美国提供,台币部分则由美方与台当局共同筹建的基金,双方协商分配。到1963年,共计提供119.46万美元和10,329.万元新台币,列在整个“教育美援”里的“科学教育计划”项下。“科学教育计划”分为A、B两部分。A部分称为“教育经费”,B部分称为“研究经费”,与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有关的仅限于这B部分。每年两部分经费的划分,先由台当局教育主管部门与美国国际合作总署驻台美援公署洽议,然后通知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转告各学术研究机构做计划申请,经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后还要经过台当局教育主管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美援运用委员会”(简称“美援会”)及美国国际合作总署驻台美援公署往返磋商。美方的援助也有若干原则,所以有时常有删削,而且分配的数额与实际支付也有出入。尤其是购置图书设备的款项,有的买不到,有的超过原来估计。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只是分配,并不经手款项,款项的拨付由“美援会”办理。

1958—1963年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利用美援经费资助科研机构经费统计图

美援的“科学教育计划”原定为6年,到1964年为止。此后美国制定新的援外法案,援款项目发生变更。过去台湾所得的美援大部分为赠款,以后除技术合作需要的极少数款项仍为赠款外,其余都是贷款,所以1963年教育方面的赠与性款项只有8.5万美元。

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所得教育文化基金的捐助共有两个来源,一是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的捐款,二是亚洲协会的捐款,都指定作为设立研究讲座教授之用。

自1959年2月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成立以来,“国家长期发展科学计划”推行4年半的时间,全部的经费绝大部分都用在增加改善各学术机构的科学研究设备,包括研究经费、学术刊物及学人住宅等,约占全数的80%,其余几项的用途只约占20%,用于研究补助费、研究讲座教授和讲座助理人员部分总数合起来,不到13%,用于科技人员赴海外进修的不到7%。

1968年建成的台湾大学“红楼”,原作为图书馆,后陆续作为通识中心、资讯电机以及材料中心部分实验室之用。

1960—1963年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资助科研机构经费支出资料来源:1963年《“长科会”年报》

得到研究补助费的学人,第一年240余人,第二年近400人,第三年为530余人,第四年为550余人;设立研究讲座教授总计85人。由于得到研究补助,使他们从此能安心从事研究工作,改善了生活状况,让青年人可以接受培训,也使这几年来台湾的学术水准不再降低,令岛内科研事业在艰难中得以缓慢起步。

成立科学研究中心

上世纪60年代中期,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为配合岛内建设需要,集中人力财力,推动计划目标,自1966年起,以专题研究计划方式,鼓励各学术机构的研究人员进行短期、中期的科学研究,以及以校际科学研究或以跨学科整合研究方式,扩大研究领域,强化研究效果。所需科研经费,如人事费、图书费、仪器设备费、材料消耗费等,均可依该计划实际需要列具清单申请,由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利用“科发基金”予以补助。此外,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还逐渐建立起一套审核机制,除在执行期间对其工作进度进行追踪管制外,并做定期实地查证辅导;当计划执行完成后,尚须进行研究成果评估,以检讨该项计划在学术研究上的效益。

这一时期,由于岛内大学及研究机构设施简陋,水平很低、待遇又差,能够提供的研究职位也极少,许多台湾毕业后的年轻人纷纷赴海外留学进修,学成之后大多久留不归,形成极严重的人才外流现象。因此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在1964年第11次全体委员大会上专门商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决定与对外经济合作主管部门商洽,请其从“中美经济社会发展基金”中分4年拨出1亿元台币,另由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配合2500万元,用来协助改善岛内可供继续研究的环境。最终,依据1964年台美科学合作会议得出的共识,于1965年1月制订“培植科学人才四年计划”,并制订《科学研究中心计划小组工作纲要》,决定用这笔钱筹设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工程5个研究中心,各选定一个大学作为主办机构,一至两个大学为合办机构,分别选出研究重点,给予经费上支持,集中力量充实研究仪器和设备,以加强岛内科学基础研究,培植高级科研人才,以相关学门进行校际合作方式推动高深学术研究,以满足台湾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根据章程,各研究中心均设有审议委员会,负责预算分配、研究计划审查、推荐赴海外进修人员、遴选研究人员、策划研究目标与研究培训等。

其中,数学研究中心选在台湾大学,新竹清华大学和中研院作为合办机构,研究重点大致分为代数、几何、分析数学、应用数学四大类,主要是鼓励优秀青年钻研数学,充实师资,加强设备。物理研究中心选在新竹清华大学,台湾大学和中研院作为合办机构,负责推动基本物理及应用物理研究及培育物理科学人才,以尖端性学术研究为主,应用项目为辅。化学研究中心选在台湾大学,中研院为合办机构,重点在于改善研究环境,加强研究人才培训,从事天然资源利用及有机药物合成等研究工作。生物研究中心选在中研院,台湾大学为合办机构,注重推动基础生物科学研究,改善研究环境,充实图书及研究设备,延揽研究人员及师资,培育优秀年轻研究人才,延聘访问教授到台湾,举办新科技研讨会及研习会等。工程研究中心选在成功大学,台湾大学和新竹交通大学为合办机构,主要任务为加强工程科学教学,以培养高级工程科学人才,发展工程科学技术研究,以配合台湾经济建设;研究重点包括土木、环境、电机、电子、机械、化学等工程,要求其研究成果能落实到实际应用。

上世纪60年代初建成的新竹交通大学工学院

上世纪60年代初建成的新竹清华大学研究实验楼

同年10月,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第133次执委会修正通过《科学研究中心组织通则》,明确规定研究中心的主办机构及其合作(协办)机构以及其组织、会议、研究、培训、经费、待遇等有关事项。11月,执委会第136次会议修正通过《设立农业研究中心计划大纲》及《农业研究中心组织规程》,决定与农业振兴主管部门共同设立农业研究中心,以台湾大学为主办机构,中兴大学及台湾省农业试验所为合作机构,合作发展农业科技,培养农业人才,促进农业生产。农业振兴主管部门答应提供1000万元台币,实际仅拨200万元,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补助250万元,用于加强农业试验所水稻馆附属温室的仪器设备及为中兴大学购买电子显微镜一架。

为使发展科学的工作报告以及各种研究补助计划的成果能够与岛内外学术机关进行交换,并供各学术机构的研究人员查阅,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执委会制定《“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出版计划纲要》,规定设立编辑委员会,以办理有关刊印出版事宜。出版项目包括:年报(会务工作进展情形及各项研究专题摘要,每年出版一次),分组研究纪录(分为数理、生物、人文及社会科学,以其研究具有创作性之成果,每半年或每年出版一次),专刊丛书(刊印大型研究报告或有系统的研究成果,不定期出版)。

1966年3月,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执委会还制定《“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研究生奖学金办法》,以公立大学研究所硕士和博士班研究生作为补助对象,奖学金区分甲乙两种,每人每月补助新台币1600元和1000元。凡接受其补助的研究生,不得再兼任其他工作,以便专心致志接受研究生学位培训。

前台湾成功大学校长马哲儒曾说过:在正教授月薪只有4000多台币的年代,岛内学者只要投稿国际学术期刊中发表,台湾科学发展规划主管部门就会给予每月5000元的研究补助,确实发挥了鼓励的作用,也使得一些旅外学者愿意来台湾。人才正是台湾最需要、最欠缺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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