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查处与思考
2016-08-23郭淑萍徐周乔深圳市盐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兽医导刊 2016年15期
郭淑萍 徐周乔/深圳市盐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对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查处与思考
郭淑萍 徐周乔/深圳市盐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5年4月,农业部办公厅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开展动物诊疗专项整治行动,以加强动物诊疗活动管理,打击动物诊疗机构违法从业行为入手,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市场秩序,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深圳市盐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以此清理活动为契机,对全区内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一次集中执法检查,在清理整顿过程中,依据《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对盐田区一起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诊疗机构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 479元,并处以4 000元罚款。
一、案件来源
2015年6月11日,盐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某宠物诊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发现当事人徐某存在动物诊疗行为但未能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涉嫌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就此申请立案并于当日获准,依法开展调查。
二、调查取证及事实认定
(一)现场调查情况
证据一该宠物诊所布局为大厅左侧前方为三个独立卡位,第一个卡位放置四个铁笼,其中一个铁笼内存放有一条黄色的狗,正对大门卡位壁上挂有宠物牵引绳等宠物用品;第二个卡位放有一张桌子,桌子上为一批玻璃药瓶以及剪刀、镊子等器械;第三个卡位桌面上放置有电子显微镜、生化分析仪,PROKAN牌的血常规分析仪、B超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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