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长株潭城市群职能分工体系及互补性研究
2016-08-18袁珶袁冬梅
袁珶 ,袁冬梅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长沙,410081 )
泛长株潭城市群职能分工体系及互补性研究
袁珶 ,袁冬梅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长沙,410081 )
本文采用2002-2013年泛长株潭城市群8个城市的第二、三产业各职能部门从业人员的数据,运用纳尔逊统计分类法和基于对应分析法绘制的点聚图结合能够反映城市职能互补性的统计量指标——总惯量,直观地反映城市职能与城市间互补性关系并进行分析。结果显示:①根据结果可以把泛长株潭城市群8个城市分为三类,一类为以第三产业为主的多职能大型专业化城市;第二类为第二产业发达的工业化城市;第三类为第三产业突出的小型综合性城市。②2000-2013年间,泛长株潭城市群的职能综合化程度加强,城市互补性降低。
泛长株城市群;城市职能分工;互补性
一、引言
城市职能(Urban Function)是指城市的主要功能以及城市对其本身以外的区域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所起的作用。国外对于城市职能的研究最早始于1920年Auronsseau对城市职能的定性分类[1]。1930年之后,城市职能研究的内容和方法日趋多样化。Harris(1943)[2]提出主导城市分类法;Powndl(1953)[3]将区位熵引入城市职能分类。之后,随着统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许多国外学者开始用多变量社会经济分析方法处理有关城市职能研究的复杂数据(Maxwell,1965[4];D.R.Meyer,1971[5])。随着上述分类方法的逐步发展,对于城市职能研究的模型探索近年来也取得了新的进步。Batty&Longley(1994)[6]的“分形理论”、Gulen&Lale(1996)[7]的城市动态学模型以及Laynea&Leeb(2001)[8]建立的四阶段模型。在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