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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平台性质与法律责任*

2016-08-16刘春泉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4期

刘春泉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上海 200366)



电子商务平台性质与法律责任*

刘春泉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上海 200366)

摘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是随着电子商务兴起而出现的一类特殊商业现象,其经营者不直接销售商品,而是提供撮合消费者与商品服务销售者的信息技术平台,并可以提供相关服务。通过分析电商平台与传统销售商异同,借鉴现有法律中关于展销会、集贸市场等最接近电商平台的市场主体的相关法律规范,认为需要从立法上研究电商平台的性质与权利义务,确立第三方电商平台区别于销售商也不同于展销会组织者、集贸市场经营者的独立法律地位,以便合理界定其责任界限。提出了电商平台应当承担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的建议,如果能够得到立法采纳,司法和行政执法均可以根据平台运行实际和科技发展状况,通过审判或者行政执法当中对合理谨慎义务的解释尺度进行调控,在打击假货泛滥与寻求电商平台企业管理能力、负担之间寻求适当平衡。

关键词:电子商务;电商平台;法律责任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是指通过信息网络技术方式为供买卖双方撮合、达成交易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信息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可以是独立的,也可以是混业经营的,即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提供者可以只提供平台服务,也可以同时以卖家身份提供销售服务。平台经营者同时提供销售服务时,其法律性质为销售商,不能与作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提供者的法律属性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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