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业科研副产品的处置与监管
2016-08-15许真知
农业与技术 2016年23期
许真知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08)
浅谈农业科研副产品的处置与监管
许真知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08)
在农业科研单位的科研运行过程中,有科研副产品的附带产出是较为普遍的现象。由于农业科研副产品品种的多样和形式的复杂,概念上无明确的统一界定,管理上至今没有出台相关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本文旨在完善农业科研单位的科研副产品管理制度,在分析农业科研副产品管理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规范科研副产品处置程序与收入管理措施的建议,初步探讨了农业科研副产品监管模式。
农业科研;科研副产品;副产品监管
农业科研副产品是指农业科研单位在承担科研项目过程中附带产出的,在完成科研(项目合同或课题任务书)的规定任务之外,具有经济价值的有形产品,如在育种过程中产生的良种苗木、畜禽,新品种和新技术试验示范等项目实施过程中产出的初级农产品,以及农业加工技术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生产加工出的中试产品等。
目前国家对于科研副产品并无明确的概念界定,在管理上更没有出台相关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因此部分科研单位这方面的管理尚存在放任自流的现象。而农业科研单位所处地域更为分散、试验基地众多,新品种、新学科正蓬勃发展,产出的科研副产品有数量更大、类型更多等趋势,加强农业科研副产品的管理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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