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
2016-08-13杨绛
思维与智慧·下半月 2016年6期
杨绛
2006年5月24日,《新民晚报》登载了一则报导。吉林省延吉市郊农村一对夫妇将十年前捡来的4万元交给了延吉市公安局,要求公安局为他们找到失主。我读后觉得这件真人实事很说明问题。我先略述这则报导的梗概,再说我的见解。
1996年夏天的一个夜晚,上述地区一位49岁的出租车司机把一男一女两位乘客送到了他们要到达的地点,分文未得还挨了一顿臭骂。乘客离去后,这位司机发现他们的一大包钱遗忘在车上了,数一数,共4万元。
这位司机是贫困中挣扎求生的可怜人,生平未见过这么多钱。突然感到很害怕,连老婆也没告诉。
乘客男女两人是混蛋,遗忘了那包钱,怎会不追究呢?4天以后,那男的乘客带了三个彪形大汉,找到了我们这位司机,不由分说,把他拉上一辆卡车,气势汹汹地问他有没有捡到5万元钱。又把他带到当地派出所,对警察说这司机捡了他们丢的5万元钱不还。这司机又害怕又生气,就一口咬定没有捡到钱,心想:“我要是承认了,哪里去找他讹的那1万元呢?”
4万元对这位司机的诱惑力很大。半年后,警察再次询问他是否捡到了钱,他再次否认了。
他老婆知道了丈夫捡得巨款,也害怕了。她没有工作,又患有肝硬化重症,经常借钱看病。他们有个十四岁的儿子,夫妻俩总教育孩子要老实做人。可是这老实的夫妻俩得了这笔巨款,放弃又舍不得;动用吧,良心又不许。
这位为了维持生活和给妻子治病,卖过豆腐、烤过白薯、卖过血肠、种过菜的出租车司机说:“我什么都干过,就是没撒过谎,平生第一次昧了良心,那种难受劲儿就别提了。……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