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的受众主导地位与传播形态
2016-08-13曾学远
视听界 2016年2期
曾学远
新媒体时代的受众主导地位与传播形态
曾学远
在新媒体勃兴的当下,受众的主导地位日益凸显,人们介入传受互动,忽略信息内容,享受自我快感。受众的主导性源于求取生存与安全的本能,并与其认知方式密不可分,其接触媒体存在两种诉求:消除内在不确定性,渴望外在报偿。如此传播奇效的达成,首先来自媒体传受观念的转变,即充分尊重、发挥受众的传播主导性;其次,讲究节目内容和程序的开放性、主题的亲善性、线上线下屏幕内外的延展性。
受众欲求;主导地位;传播形态;传受关系;新媒体
2015年央视春晚成了抢红包的狂欢节,全中国亿万观众通过微信摇一摇抢红包达110亿次,收发红包10.1亿次。很难想象在这样的狂欢中,观众会有多少心思关注节目。抢红包完全是观众主观意志的直率表达,它借助节目却又忽略节目;掀起收视狂潮,但分明与节目的内容、主题乃至品质缺乏直接关联。这不禁让人玩味:观众为什么聚集到屏幕前;在新媒体勃兴的当下,是否应当重新评估观众的收视欲求及其与电视的关系。
一、源于生存本能和认知方式的受众主导性
首先,观众为什么会聚集到电视屏幕前?这要从媒体与受众关系上寻找答案。传统传播学理论强调了传播者的主体地位和传播内容的主导性,认为大众传播“目的是使人数众多、成分复杂的受众分享传播者要表达的含义,并试图以各种方式影响他们”“受众主体的认知范围是由传播者给定的,传播者的认识水平制约了受众的认识水平,因此传播者也是新闻内容的认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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