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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分析

2016-08-12四川交投置地有限公司

低碳世界 2016年13期

王 岚(四川交投置地有限公司)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分析

王岚(四川交投置地有限公司)

随着我国的国民收入不断提高,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群越来越大。个人所得税逐渐成为我国财政收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职工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作为企业优化薪酬管理体系的重要手段,变得日益重要。

薪酬管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引言

个人所得中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是绝大部分工薪阶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所以对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具有一定的社会性、普遍性和常态化的特点。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我国企业职工在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超过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即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进行征税。通过该计算公式可以看出,降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主要有三个途径:①降低应税收入;②最大限度使用费用扣除标准;③通过纳税筹划适用较低级次的税率。

1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时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具体如表1。

我国企业职工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以每月收入额减去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等国家允许在税前扣除后的费用再减去起征点3500元后的余额,按余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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