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烟草商业企业银行账户财政审批制度研究
2016-08-11张军
会计之友 2016年15期
张军
【摘 要】 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实行统一管理,执行财政审批制,对企业银行账户并不干预,但对烟草商业企业却是特例,要求比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此项财务审批制度在烟草商业企业发展时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简政放权的推进和企业规范管理水平的提高,这一制度的弊端逐渐显现。文章基于Y省烟草公司的管理实践,指出银行账户财政审批制度发挥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并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等方面提出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 烟草商业企业; 银行账户; 财政审批制度
【中图分类号】 F81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15-0075-04
烟草是我国特许经营行业,主业企业全部为国有独资中央企业。2002年至2006年,财政部等部委陆续发布《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及补充规定[ 1-3 ],明确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银行账户纳入财政审批范围,这一办法延用至今。建立烟草企业银行账户财政审批制度主要原因在于烟草行业体制特殊,属于典型“政企合一”管理模式,既挂“烟草专卖局”牌子又挂“烟草公司”牌子。实行银行账户财政审批制,目的是加强财政部门对资金的监管,特别是财政性资金的管理,以规范银行账户设置及使用。近年来,随着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政企分离改革的推进,烟草公司对所属单位银行账户逐步清理,要求各类账户均不得以“烟草专卖局”名义开设,同时逐步理顺资金来源渠道,取消财政性资金安排和使用,全部资金性质已属于企业经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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