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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财务造假案例分析及其审计启示

2016-08-11应里孟阳杰林思涵

会计之友 2016年15期

应里 孟阳杰 林思涵

【摘 要】 创业板上市公司造假事件层出不穷,许多公司都是通过财务报表粉饰之后违规上市,这其中审计作为看门人的作用并未得到有效体现。文章以海联讯财务造假案为例,剖析该案例中的舞弊手法,发掘背后的财务造假动机,进而提出了针对此类案例进行审计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海联讯; 财务造假; 舞弊审计

【中图分类号】 F2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15-0071-04

一、海联讯财务造假案回顾

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其总部位于深圳,成立之初的注册资金为150万美元,是一家从事电力信息化系统集成业务的高科技企业。公司已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以及服务网络,业务涵盖软件、硬件、网络等服务,凭借其在电力领域的优势以及在行业中的良好表现,该公司已成为我国电力行业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

2001年12月公司当年业绩突破1亿元人民币,并成为华北电网络严格认证的服务提供商和金牌集成商。2008年5月海联讯成功改制,从原来的外商独资改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海联讯在深交所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登陆创业版,股票代码(300277)。此次上市海联讯共发行了1 700万股普通股,募集到的资金总额达3.91亿元。

2013年3月21日,因涉嫌违反证券法,海联讯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于此同时,海联讯因其在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的确认与计量方面存在问题,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月27日,海联讯连续发布32份公告,自曝家丑承认造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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