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发布典型案例2015年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打假
2016-08-11整理李颖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6年2期
整理/本刊记者 李颖
质检总局发布典型案例2015年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打假
整理/本刊记者 李颖

案例一:广东省质监局查处16家生产企业生产不合格“樱花”厨用家电产品系列案。
2015年3月,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以下简称“电商12365中心”)在淘宝网主动配合下获取的涉嫌制售假冒伪劣家电产品线索,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迅速组织广东省质监局对标称广州樱花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的中山市歌华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樱厨电器有限公司共23家家电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经查,中山市歌华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康琳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创意电器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涉嫌生产不合格家电产品,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涉嫌不合格产品600台,涉案货值约25万元。广东省质监局、中山市质监局等依法对这16家质量违法生产企业进行处理。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根据质监部门查处情况已对有关网店在售的不合格产品作下架处理。
案例二:江苏省无锡市质监局联合浙江省杭州市质监局查处假冒“海康威视”制假窝点案。
2015年8月,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电商12365中心举报,一批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电商平台的入驻网店销售的标称海康威视品牌产品,经电商12365中心执法抽样和阿里巴巴集团主动协助调查,认定涉嫌为假冒伪劣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组织无锡市、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与无锡当地公安干警对江阴市录林王安防设备有限公司的生产场所和仓库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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