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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任前公示“工作实绩”点赞

2016-08-11金海燕

共产党员·下 2016年7期
关键词:工作实绩滁州全镇

金海燕

选拔任用干部,需要进行“任前公示”,这是提拔干部过程中的一项法定程序。然而,从各地媒体上公示的内容来看,大都比较简单,仅仅是公示了任用人选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现任职务和拟任职务等。寥寥数语,除了这些干部的同事、朋友外,对于普通群众来说,这样的公示,无非只是一个程序、一个过场。

最近从“中安在线”网上读到安徽滁州市委选拔任用24名干部的任前公示,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这次公示不仅有一般情况的介绍,还有每位干部从参加工作以来担任的各种职务,更有“工作实绩”的详细介绍。例如,拟提拔担任某县级市市委常委候选人的镇党委书记,公示他的主要工作实绩是:从2013年8月任杨村镇党委书记以来,紧紧抓住“扩权强镇”试点机遇,在提升工业园区建设、加快现代农业提档升级、着力打造美好乡村等方面成效明显。杨村镇被评为安徽省医药产业集群专业镇;全镇规模以上企业达24家,亿元企业7家;培育壮大医药医疗器械、拉丝模具、铝型材三大主导产业体系,为镇工业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4%;大力开展美好乡村建设,将光华村打造成为全市首批省级美好乡村示范村……

任前公示,并不只是选拔干部工作过程中的一个程序,也是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一次透明化、公开化的亮相。工作实绩的公示,可以为我们干部队伍的建设树立相应的标杆:想升迁提拔,必须创造出敢于在群众面前亮相、获得群众认可的工作实绩。由此可见,任前公示工作实绩,是一举多得的好办法,值得点赞。

希望有关部门在发布任前公示时,不可惜字如金,只用短短几十个字公示一名干部。不妨像滁州市委这样,让干部的个人品格和工作业绩一起经受群众的考评,真正发挥任前公示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群众把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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