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反混合条例》初析
2016-08-09黄晓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广东广州510520
国际税收 2016年7期
黄晓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广东 广州 510520)
英国《反混合条例》初析
黄晓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广东广州510520)
内容提要:英国于2015年12月颁布了《反混合条例》和配套的案例说明,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英国是经合组织成员国中首个颁布反混合错配实质性法律文件的国家。本文结合条例内容,选取三个具体案例,从错配额计算对税收优惠的抵消、判断标准涉及面的广泛性和缺乏消除双重居民纳税人重复纳税有效机制三个角度着重分析该条例可能造成的影响。
反税基侵蚀反混合条例英国
一、出台背景和内容简介
英国于2015年12月颁布了一项以反税基侵蚀为目的的草案。该草案主要是针对同一项支出重复扣除以及纳税人在不同国家纳税义务的差异导致纳税人在英国应纳税额受到影响的情况。目前,各国对同一项支出和同一纳税人的涉税认定标准不一。这种存在差异的标准在该草案中被称为混合标准。混合标准的普遍存在被认为是纳税人在英国的税基被侵蚀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该项规定被称为《反混合条例》。条例主要依据经合组织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第二项行动计划而制定。条例将适用于2017年1月1日后发生的支付款项。届时,该条例将取代英国目前的《反套利条例》,成为英国反税基侵蚀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
一项费用被认为应该仅可一次在应税收入前列支。在此,“一次”并不仅局限于某一国,也包括在不同国家的应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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