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劳动合同法视域下福建自贸区弹性用工研究

2016-08-09徐小平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3期
关键词:企业

徐小平

劳动合同法视域下福建自贸区弹性用工研究

徐小平

弹性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是实现人力资源最优配置的有效途径。我国对弹性用工不合理的制度设计,限制了弹性用工效用的发挥,这些制度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制度、劳务派遣制度、特殊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制度。

福建自贸区;弹性用工;制度障碍

福建自贸区作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试验田,改革创新举措全面启动,吸引了大量的资金和投资者聚集到自贸区。据福建自贸区统计数据显示,自2015年4月21日挂牌起至11月30日,福建自贸试验区共新增企业9 990户,在新增企业中,外资企业713户,占7.1%。[1]这些新增的小微企业,应该扶上马送一程,帮助他们度过痛苦的成长期,减少在成长期夭折的比例。据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报告指出,2015年第二季度亏损小微企业比重达26.2%,盈利的小微企业仅占49.0%,2014年约928万小微企业退出市场。[2]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不容乐观。小微企业的现状固然与全球经济环境有关,与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的弱势地位有关,但也与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不合理有关。美国、韩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劳动法都对小企业有一些豁免和差别待遇,[3]而我国劳动立法没有区别大企业和小微企业,适用同一制度,这对小微企业非常不利,人力资源成本在小微企业经营成本中的比重偏高,使得处于弱势地位的小微企业雪上加霜。“企明星”问卷调查显示,超过8成的企业认为,公司成本支出的压力主要来源于“人力资源成本”;……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敢为人先的企业——超惠投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