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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财务重述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2016-08-08芦雅婷

会计之友 2016年14期

芦雅婷

【摘 要】 以2012—2014年沪、深主板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Logistic模型检验了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类型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重述间的关系。结果显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与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类型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财务重述与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类型正相关但不显著。

【关键词】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重大缺陷; 财务重述;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中图分类号】 F270;F2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14-0119-04

一、引言

自2012年1月1日起,沪深主板的上市公司正式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该体系的构建以及内部控制审计这项新兴业务的执行已3年多,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否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能够合法、公允地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发表恰当意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质量和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到底如何?这些问题在我国尚未得到广泛研究,值得审计实务界和相关政策制定者思考。因此,本文从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的角度来分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质量,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角度来分析内部控制审计质量,通过实证分析检验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类型的主要影响因素,并重点研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重述与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的关系,以揭示《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是否被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有效执行,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财务重述的监管、内部控制审计实践的有效开展有一定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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