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版权保护需要社会综合治理
2016-08-04张洪波
出版广角 2016年6期
关键词:企业
张洪波
随着技术的发展,网络商业模式层出不穷,网络侵权盗版形式、手段花样翻新,网络版权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国家版权局等部委连续多年开展针对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有效规范了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的侵权盗版行为,有力维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了相关产业健康发展。但是文字作品和摄影作品仍然是网络侵权盗版的重灾区,由于网络维权成本高、取证难、判赔低等因素,很多作者只能“望网兴叹”。
随着“互联网+”深入人心,电商服务涉及千家万户,以及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网络非法免费转载几乎触及每一个创作者的版权利益,电商高价兜售一些图书的按需印刷版,如大型在线教育——慕课(MOOC)表面上方便了很多网民尤其是大中小学生,但也牵扯数量众多的作者版权。面对人民群众对网络版权作品日益增长的需求,面对一些网络企业、资源分享平台、聚合平台、大型数据库无视法律规定和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如何规制和治理网络版权秩序,是一个非常严肃的社会话题。
首先,要提高全社会的版权意识,尤其是网络企业要提高版权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网络企业首先要懂法、知法,要有社会担当,要遵守著作权法,尊重他人版权,尊重他人的智力劳动。在商品市场,我们知道需要先付款才能取得所需商品,可是面对网络版权,为什么很多网络企业不遵守“先授权后使用”的版权保护基本原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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