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林地面积测算方法比较研究
2016-08-03张民侠赵浩彥
西南林业大学学报 2016年4期
张民侠 赵浩彥 张 洁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南京210023)
涉案林地面积测算方法比较研究
张民侠赵浩彥张洁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南京210023)
林地面积数量是对森林火灾案件、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改变林地用途案件等涉林案件定性,以及对行为人处罚的重要依据。根据实际办案经验,结合调查访问、模拟现场实验等方法,分析几种常用林地面积测算方法的适用条件,比较不同方法测算结果的差异性及测算效率,提出应根据不同案情及案件现场的具体情况,考虑测量精度、工作效率等因素,确定林地面积测算方法,并经司法机关认可取得合法性。
涉案林地;林地面积;测算方法;定案;处罚
涉案林地面积数量是涉林案件司法鉴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1]。2000年出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擅自开垦林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处10元/m2以下的罚款;2005年12月19日出台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等根据林地数量判定;林地面积数量也是确定森林火灾类型[2]及对森林火灾案件定性的重要依据 (表1);当大量林木被盗伐滥伐后,林地面积通常也作为推算林木蓄积量的重要因子[2]。
测算涉案林地面积所需的时间也是办理森林案件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不得超过8 h,对可能需要采用行政拘留处罚时,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 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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