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贫困的希望之光
——从孟加拉格莱珉银行谈起
2016-08-02刘捷尼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6年5期
■ 文/本刊记者 刘捷尼
走出贫困的希望之光
——从孟加拉格莱珉银行谈起
■ 文/本刊记者 刘捷尼
提到农村合作金融,就不能不提孟加拉的格莱珉银行(Grameen Bank)。其建立人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因创建和推广格莱珉乡村银行金融服务模式,获得了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颁奖词中这样说:为表彰他们从社会底层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努力。而尤努斯本人则说:施舍不是解决贫穷的办法,施舍只能让穷人丧失主动性而使贫穷永远存在。
贫困人口最需要什么
缺钱,不仅是贫困最直接的外在表现,更是制约贫困人口脱贫的一个重要因素。从贫困陷阱理论来讲,囿于收入太低,贫困人口的投资得不到有效刺激,也无足够的储蓄来提供投资,进而造成生产力低下,所得无法提高,因此长期陷入贫穷之中而无法自拔。无论是发展自己的小产业,还是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就业能力,亦或是摆脱因疾病或灾害带来的财务压力,都对贫困人口经济能力提出了要求。贫困人口的金融需求是十分旺盛的,而反观相应的金融供给却远远不足。
尤努斯认为,信贷是一种人权。人类的信贷权利是摆脱贫困的社会基本要求。然而,现实情况是,这种权利很难平等实现。在传统银行的眼中,无抵押无担保的农村贫困人口是资质最差的申请人,他们更青睐于有抵押和担保的“有钱人”。一位合作社理事长曾这样对笔者抱怨:“我们想流转土地、购置农机具,去我们那里的银行贷款,可是银行让我们拿商品楼房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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