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财政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新机制
2016-08-01柳进军
中关村 2016年7期
柳进军
在新机制下,财政资金不以盈利为目的,政府在维护采购资金安全的同时,通过政府采购实现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目的,并获得相对较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通过政府采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同时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是国际通行做法。我国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和《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以来,通过政府采购、政府补贴等方式,财政资金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天,双创活动和“互联网+”向纵深发展呼唤政府公共服务的市场潜力进一步释放,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新机制新模式进一步探索。
本文以食品安全管理领域为例,尝试说明实现上述探索的方法和作用。随着北京市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某大型农产品实体批发市场迁至河北,而在北京,该公司以公共私营合作制(PPP)模式搭建运营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并将平台搭建运营、物流港建设等大型项目拆分为若干个小项目分包给中小企业,一方面将中小企业拥有的技术(如FRID、大数据、深度学习等)融入平台,促进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另一方面通过平台运营项目为中小企业持续发展打开了通道。如此有望形成仓储物流、加工分拣、新闻发布、电子商务,信息分析与发布、金融保险、结算服务、邮政服务、展览交流、质量认证,产品检测、专业培训等多种业务于一体的共赢生态圈。
事实上,让私营部门及所掌握的资源参与公共产品和服务,可以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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