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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男非女

2016-07-28

时代人物 2016年7期
关键词:法律

近日,美国俄勒冈州一名法官判定,52岁的波特兰人舒朋的性别为“非二元”,也就是“非男非女”。

这是该州乃至美国的首例相关判决。此前,俄勒冈州法律只认可两性性别变化。

事实上,舒朋希望外界称呼他时,能使用代词“they”,而不是“他”(he)或者“她”(she)。

舒朋称,法官的判决让“他”变得完整,纠正了医疗、政府此前强加给自己的、非常错误的分类方式。

“我认为对于那些不适应两性区分体系的人,这是一个合理的类别。”

“他”说,希望自己的努力能让所有同类人获得自由,并真实而合法地生活下去。

加利福尼亚州跨性别法律中心驻奥克兰执行主任克里斯认为,这次的判决是历史性进步,而且指出,“承认‘非男非女性别的国家正在增长。”

舒朋出生时是男性,年轻时被认定为女性,在军队服役的18年中,由于美军奉行“不许问,不许说”政策,他一直挣扎于性别的认同。

据了解,所谓“不许问,不许说”,是指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在1993年颁布的一项政策,为了回避美国军队中同性恋的敏感话题,干脆禁止在军中谈论,更不许相关人员主动公开自己的身份。

后来,舒朋争取到了能反映女性身份的退伍令。

但很快,退伍后的舒朋“感觉几近崩溃。”当时,他已经结婚超过20年,还与配偶育有一女。

舒朋发现,自己与身为女性的配偶依然存在区别,那时,“他”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对性别有错综复杂的认识。

随后,“他”开始考虑第三个选项,并很快找到了法律上的“盟友”。

2013年,舒朋决定为自己的性别认同做个了断,随后提出请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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