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食药两用,区别在哪里
2016-07-27云无心
饮食科学 2016年7期
关键词:安全性
云无心
前不久食药监总局发布了一条通告,其中有一句“冬虫夏草属中药材,不属于药食两用物质”。这让许多人困惑:食物、药物、食药两用,区别是什么?这需要从“安全”和“有效”这两个属性说起。
食物的“功效”
是提供营养,“安全”性优先
食物的用途是提供人体每天需要的物质和能量,其“功效成分”就是通常说的“六大营养成分”:水、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矿物质。近年来,也有学者把膳食纤维作为 “第七大营养成分”。
营养成分需要持续摄入,来源广泛,替代性很强。任何一种食物中的营养成分,都可以通过其他食物得到。比如蛋白质,牛奶、蛋、肉类、水产、大豆等等都可以提供优质蛋白质;而碳水化合物,各种粮食和块茎类都是良好来源……所以,没有任何一种食物是不可替代的。
食物可以随便吃,所以食物安全性的标准是“即便是过量食用某一种食物,也不会危害到人类的健康”。
药物的“功效”
是治病,“安全”性可以妥协
药物的用途是预防、治疗或者减轻某种特定的疾病。当人体不存在这种疾病时,它们对人体就没有价值。
药物的“安全”跟食品的安全要求不同。它不需要像食物那样“长期大量食用”,也不会产生危害,只要可能产生的有害作用明确、可控就可以。在“疗效”和“可能的副作用”之间,由医生来权衡。如果安全性很高(即副作用小),就可以作为非处方药,方便消费者随意购买使用;如果副作用比较大,就需要作为处方药,由医生根据病情来决定要不要承担这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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