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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海原县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6-07-27陈学明

农业工程技术·综合版 2016年3期

陈学明

摘要:旱作基本农田建设是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途径。海原县大力实施旱作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涉及发改、水务、国土、扶贫、农发等多个部门,由于各行业执行技术标准不统一,造成工程质量良莠不齐,制定一个旱作农田建设管理办法是当务之急。

关键词: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

海原县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的核心区,多年平均降雨量391mm,水资源总量为6830万m3,人均占有水量145m3,耕地亩均水量27m3,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14和1/51。干旱少雨,是制约全县农业和经济发展的最大因素之一。截止2013年底,全县耕地面积250万亩,其中水浇地39.5万亩,旱地210.5万亩。

旱地中,旱平地(小于2°)21.9万亩,2°-15°坡耕地123.8万亩,15°-25°坡耕地7.4万亩,旱作基本农田57.6万亩(其中:梯田46.8万亩,沟坝地8.9万亩,压砂地1.9万亩)。

目前中国还没有专门的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依据国土资源部2012年6月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和农业部2012年3月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048—2012)和2012年6月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导则》以及2007年11月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压砂地建设技术规范》(DB64/T501—2007)、《宁夏回族自治区梯田建设技术规范》(DB64/T001—2009),现提出我县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技术要求和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初步意见。

1 分区布局

按照地形和降雨特点,可将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分为三个区,即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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