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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市场化对我国的启示

2016-07-26王娜饶维普娇

世纪之星·交流版 2016年7期
关键词:市场化公共服务政府

王娜?饶维?普娇

[摘 要]20世纪80年代,西方各国掀起了行政改革的浪潮。传统的由政府垄断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不再适应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改革传统的公共服务提供模式成为行政改革的重要部分,实施公共服务市场化成为了西方各国的普遍选择。本文主要研究西方各国的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并从中探究对于我国公共服务改革的有利借鉴。

[关键词]公共服务;市场化

一、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内涵

公共服务是指政府、非政府公共组织、非公共组织为社会提供的、基本的、非盈利性的服务。它既包括物质形态的公共物品,又包括非物质形态的、社会全体成员共享的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服务型项目。其特点是投资资金量大、经济回报率低、社会效益居首位、具有显著的非排他性。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是政府在现代市场经济忠的一种最基本角色。这是由公共物品的特性及市场在提供公共物品是存在的市场失灵所决定的。

20世纪70年代以来,面对政府的低效和财政危机,各国纷纷反思“官僚制”的弊端,进而提出了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引入市场机制改进政府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同时,提高政府公共管理的绩效,运用非政府组织和民营部门提供混合公共产品;重视成本和绩效分析,以期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其中“公共选择理论”强调关注于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主张重新界定三者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缩小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扩大市场与社会的作用;主张打破政府垄断,建立公私机构之间的竞争。以英国为开端,西方的主要国家成功地进行了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这一改革降低了政府成本,缓解了财政负担,极大的提高了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

二、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特征

1.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

公共服务市场化是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配置机制,通过引进市场中的优胜劣汰机制,把有限的公共资源向最优的生产主体倾斜,从而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质量。但进行市场化改革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营利,而更是为了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发展,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更多、更好、更满意的公共服务。因此,政府要对改革进行严格监管,公共服务价格不能“随行就市”,在改革绩效评价上既要考虑到承包商的利益,更要考虑到民众的满意度。

2.需求导向

公共服务市场化强调公众参与,赋予公众更多的选择机会和发言权,政府或主管部门是代理商和组织者,通过广泛征求民意获悉公众需求,然后以此为依据确定公共服务的品种、数量、方式及方案,使其更加符合社会公众和区域发展的需要,从而让民众和服务对象得到更多、更好、更满意的服务。

3.多元化主体

公共服务市场化主张公共服务提供和生产相分离,鼓励生产主体多元化,政府部门、私人企业和社会组织都可以成为公共服务生产单位,发包单位和“消费者”可以围绕多个主体自主选择,原来的政府和服务对象两方关系,演变成为政府、服务对象、服务承包方三方关系(或者加上“服务评价方”成为四方关系)。

4.间接生产

公共服务市场化坚持“决策”和“执行”相分离的原则,政府部门或主管单位主要充当服务的规划者、组织者、调控者和监督者,而不直接生产公共服务,具体的生产职责通过市场的方式交由私营部门和社会组织承担。政府成为发包方后,主要通过服务外包的方式向市场或社会主体“采购”服务,更多地从服务对象角度出发,考核、评价、督促服务承包方改进提高服务水平。

三、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困境

1.市场化改革忽略了政府的价值和责任

市场机制解决了政府的财政、效率和质量问题,但它却无法解释“政府应该做什么”的问题,而公共行政在本质上却是以民主宪政为基础,强调公民权利、社会公正、公共责任等多元价值。

2.市场化改革中出现的腐败问题

市场化使公私联系紧密,因此有学者指出,在公与私的边界区域最容易产生腐败。合同出租、特许经营往往能通过贿赂、串谋和索取来获得。例如在美国,联邦法令规定所有合同都要通过公开招标,但据有的专家和政府工作报告估计,承包数额的大约85%都未经过招标。还有数据表明,这些合同中超过1/3被联邦官员私下交给他们喜欢的承包商。

3.市场化改革忽视了市场的固有缺陷

私人企业也同样存在低效率问题,另一方面,公共服务移交给私人企业后会由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形成私人垄断的新局面。

四、公共服务市场化对我国的启示

市场化改革是一种必然趋势,它要求政府在部分公共服务领域退出,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对公共服务所承担的责任的退出,政府仍应是市场化中的主导力量。政府充当干预者、参与者、监督者、竞争者等角色,最终与私人和第三部门组织一起共同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政府移交的是公共服务项目的供给,而不是公共服务责任。

1.公共服务市场化应该确保效率与公平并重

公共部门首先要考虑的是社会效益,即社会公平与公正,但私人部门则把经济效率放在首位,市场化在两种不同价值观指导下,必定会产生冲突,引发公共利益危机。为了有效提供公共服务,并维护社会公平与公正,就必须使公共服务在生产与供给的基本价值取向上采用效率与公平并重,并以各种具体的政策和各项制度加以保障。

2.加快培育和发展第三部门

成熟、发达的第三部门是政府转变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市场化改革不可或缺的社会力量。这类组织的数量在英法等国家相当于政府机构的2/3,它们有效地分担了政府原有的公共服务职能,协助和参与了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的提供。

3.加强对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的监管

在公与私的边界区域最容易产生腐败,尤其在我国“寻租”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下,加强对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的监管就更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任务。

参考文献:

[1]李艳波.关于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思考[J].中国行政管理,2004,(7):24-26,38.

[2]胡象明,鲁萍.治理视野下的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2,(5):20-24.

[3]程样国,韩艺.西方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启示与反思[J].江西社会科学,2004,(4):13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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