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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视角下湖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对策的思考

2016-07-19郜旭芳

企业导报 2016年13期
关键词:民间金融解决对策问题

郜旭芳

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小微企业的数量越来越多,它们在创造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尤其是近两年国家号召大众创业的背景下,中小微企业更是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出来,甚至出现了一股全民创业的高潮。在高速发展的背后,资金困难一直是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首要因素,加之政府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金融信贷明显放缓,更是加剧了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局面,民间金融的发展成为了中小微企业的救命稻草,目前,民间金融已成为了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但是民间金融由于太过分散,监管困难,在市场运作中存在很大的隐患,在给中小微企业带来资金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的问题。如何加强民间金融的监管,引导民间资金更好地为中小微企业服务对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民间金融;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解决对策

DOI:10.19354/j.cnki.42-1616/f.2016.13.01

基金项目: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课题项目《民间金融视角下湖南中小微微企业融资问题研究》,课题编号:2015BZZ043。

引言:民间金融亦即民间融资,指的是个人与个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或者其他融资行为,在经济学角度属于非正规金融范畴。民间金融的形式多种多样,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行为一般用来解决子女上学,购买住房,车子等大件消费品,金额一般较小,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主要是用于资金流转,金额比较大,从几十万至数千万不等,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一般是借款人与企业管理者为亲属或朋友关系。民间借贷在正规贷款手续办理困难,审核复杂,放款周期长等环境下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资金困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目前,民间融资在全国各地蓬勃发展,总体规模十分巨大,笔者以中部六省之一的湖南省民间金融发展现状进行研究,分析高速发展背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湖南省民间金融与中小微企业融资现状研究

(一)民间金融活跃。山西省是一个煤炭大省,煤炭资源丰富,民间资本活跃,从这一对比可以看出目前我省民间融资相对活跃。从客观来讲,我省的煤炭资源并不算丰富,而其他相对丰富的资源例如水资源,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需要政府或者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来开发,中小微企业没有开发的经济和科技实力,而相对于沿海地区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我省也不占优势,在这种背景下民间金融能活跃主要是因为国家政策的引导和中部崛起带来的发展春风,很多民间企业致力于投资第三产业和科技或者农业,这三个产业是民间金融最为活跃的区域。

(二)利率波动大。根据调查显示,湖南省民间融资平均年化利率为22.6%,民间融资主体根据时间长短,用途以及规模不同,利率差异巨大,有利息为零的亲友之间的融资,也有利率超过100%的高利贷,而且贷款期限越短,年化利率越高,从参与融资的主体来看,小微企业的利率高,中型企业的利率相对要低,一些特殊行业,例如房地产和矿业在资金急剧短缺的紧要关头面临着不得不借高利贷的局面,不借则立即破产,借还可以缓和局面,争取机会扭转局面。

(三)参与面广。根据800份收回的统计数据来看,450户企业用户有170多家企业参与过民间融资行为,占比值39.1%,350户个人用户有230多家有过民间融资行为,比值为66.28%,这些参与过民间融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借款户占61.07%,既有借出又有借入活动的单位占5.9%,其余为纯借入用户。

二、民间金融活跃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微企业贷款困难。随着近两年金融危机的出现,中国对外出口的比例大幅度降低,尤其是2015年,沿海很多企业资金链绷紧甚至断裂,很多打工者提前放假甚至被下岗,社会上出现了很多自由职业者,而一些没有下岗的职工平常工作量也降低了不少,或者是工作量大幅度增加而收入不但不增加反而还降低,这些现象都是企业资金链紧张的表现。为解决资金链问题,很多中小微企业需要通过各种渠道融资,正规渠道由于手续繁杂,周期长,数额小,这些特点相当于是杯水车薪,远水解不了近渴,解决不了企业的根本问题,在迫切需求下只能转向民间金融机构。

(二)民间借贷手续简便。很多民间金融机构手续简单,放款快,无需审核,甚至只需要凭个人身份证或者企业营业执照便可进行借贷,从开始签约到借贷完成,整个流程一天不到,甚至只需要两个小时,由于方便快捷,能够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这种手续简单,获取方便,资金放款快的特点符合借款者时间要求紧的特点,虽然成本高,但是时间成本低适合中小微企业抓住市场机遇,往往能够发挥扭转乾坤的作用。

(三)信贷政策的影响。一是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二是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三是改进合意贷款管理,运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再贴现和抵押补充贷款,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从国家的信贷政策来看政府在有意识的降低中小微企业的信贷门槛,但是由于还没有放宽民间融资市场,没有对民间融资市场进行规范化整治,民间金融的低门槛仍然是中小微企业青睐的对象,加上信贷政策虽然开始放松,但是一些银行因为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实际操作中仍然没有放宽要求,笔者根据自己亲属的亲身经历进行分析,发现银行贷款需要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者进行严格审查,笔者的亲戚于2015年底向银行部门申请了50万的贷款,但是直到2016年4月份还在审查,尤其是对贷款者亲属和还贷能力审查非常严格,这种审查制度对急需用钱的中小微企业来说远远无法满足要求,使得很多贷款人转向民间借贷。

(四)民间融资成本在可承受范围内。对于22.6%的平均年化利率,湖南省民间融资利率的水平处在全国范围平均水平内,总体成本比银行高出1倍左右,对于借款人而言这个成本能够承受,而且从投资与回报的关系来讲,及时投资能够获得大幅度的经济回报,这种及时见效的融资模式对于调剂资金短缺,解决借款人的特殊需求很有效果,加上手续简单,操作灵活,很受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的青睐。

(五)民间资金充裕。储蓄习惯是我国居民特有的优良传

统,每个家庭和单位都会有一定的存款或备用资金,由于民间金融来源的分散性,使得民间金融具有来源广,汇聚多,资金充裕的特点,整个社会就像是一个资金流的海洋,存在于社会的各个角落,因为投资渠道的限制,很多民间资金长期处于闲置的状态,加上我国目前银行存款的利率较低,从银行获取的收益十分有限,将资金涌入投融资活动有着更高的回报,产生更大的效益,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多个人或单位的民间资金就流入了民间金融市场。

三、民间金融存在的问题

(一)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企业进行融资说明企业的经营状况不好,资金不充足,这种情况下进行高息借贷使得财务支出进一步增大,对企业来说是雪上加霜,虽然能够缓解燃眉之急,但是高利息所带来的利益往往有限,而且还贷周期短,企业投资收益往往慢于还贷周期,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现资金用完而收益期还没到的情况,为了弥补这种青黄不接的尴尬局面,很多时候企业需要重新进行融资来偿还先前到期的借款,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令企业捉襟见肘,甚至得不偿失,如果新的借贷出现问题就会导致资金链断裂,企业就会破产,这种恶性循环是民间金融极易出现的情况,就算资金收益周期及时到来,企业有能力进行还贷,也极大的耗费了企业所得的收益,严重影响了企业日后的发展。

(二)容易导致债务纠纷。民间借贷由于手续不齐全,融资抵押担保不足,很容易出现欠债不还或者还款利息出现人为性变动的问题,会增加双方的金融风险。很多借款人或者借款单位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不善,没有获得预期收益,无力偿还借款,常常会出现人间蒸发的情况,借款人或者更换联系方式,或者卖掉原来的住房,移居他地,甚至有些借款人将借来的款转移给一方,然后通过办理假离婚的形式逃离债务,各种未能如期偿还借款的现象使得双方产生矛盾,甚至酿成悲剧,影响社会稳定。

(三)影响社会信用。自从国家实行紧张货币政策后,增加了对借款单位的审核,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者有信用问题的企业进行了限制性贷款政策支持,这些不符合政府贷款支持的企业在得不到正规渠道融资后只能通过民间融资机构缓解资金紧张问题,使得社会资金通过非正常的渠道流入市场,这些现象一方面导致社会资金失去控制,增加了社会资金干预市场的风险,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社会信用的监管,另一方面极大的影响金融机构执行国家的金融政策,扰乱了金融秩序,加上民间借贷的利率高,借款单位还款时首先以成本更高的民间借款为主,对正规渠道的融资能拖就拖,严重影响银行资金的回流和收益的实现。

(四)增加监管难度。民间融资基本上都是私下交易的行

为,缺少第三方认证,隐蔽性强,由于不走正规的法律程序,仅仅是一纸担保,常常处于监管真空,相关监管部门无法掌握真实情况,不能引起政府的注意,在融资行为发生之后监管部门无处可知,除非是出现无法偿还贷款或者更为严重的问题后才能引起监管部门的介入,成为非法集资,而这种事后诸葛亮的做法智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从源头遏制问题的出现。

四、解决民间融资问题的对策分析

要解决民间金融中的问题就需要从多方面入手,既要引导又要监管,还要加大对有资金需求的单位和个人的扶持力度。

(一)金融单位要放低门槛,提高服务水平。放低门槛,减少限制性因素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资金问题的重要措施,在以往高门槛的金融政策下,中小微企业向民间金融机构借款需要偿还高额的利息,往往是不得已而为之,放低正规渠道贷款的门槛能够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经济负担,减少企业的金融风险,因此,金融部门在坚持国家政策的前提下要适时加大对那些经营管理水平高,产品有竞争力,有偿还能力的企业的支持,地方上的商业银行在向国有大中型企业或项目倾斜时也赢适当的满足当地中小微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缓解他们的资金困难,不仅如此还要提高服务水平,对于企业信用和资质的审查要缩短时间,删减一些不必要的流程,除此之外,要积极开拓头融资市场,规范企业的行为,引导投资者正确投资。

(二)制定相关制度,使民间借贷合法化。目前,民间借贷已成为了中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者的主要融资途径,民间借贷在发挥资金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巨大的作用,虽说带来了很多的隐患,但是单一的一刀切的办法不适合经济形势的需要,因此,政府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加大对民间金融行为的监管,对于一些正常的合理的民间借贷行为要制定法律加以完善和保护,引导民间借贷行为走上正常的道路,对于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借贷行为要坚决取缔,加强对借贷款手续的监管,在办理手续时要引导借贷双方严格按照正规的手续,有凭有据,对于数额较大的贷款要实行公证制度,走正规的程序,做好法律保障,除此之外要引导民间资金用于经济发展方面的投资,防止用于非正常消费。

(三)加大对民间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民间借贷合法化之后一些具有非法目的的金融组织会利用合法身份从事非法行为,例如非法集资,洗钱,赌博或者其他活动,这些违法行为虽说平时比较少见,但是对社会安全和金融秩序有着很大的威胁,是很多金融犯罪的来源,因此必须要加大民间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违法行为渗入正常的民间融资活动中,从而保证正规借贷的运行。

(四)发展面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要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离不开中小微基层金融机构体系的支持。要引导和鼓励一部分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领域,通过合法参股进入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或建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农村互助社等新兴金融机构,使分散的、隐藏的民间借贷活动走向公开化、合法化。这些基层金融机构的优势是机制灵活,效率高,既能够满足中小微企业资金紧急的局面又能够满足审批程序简化的需求,能够很大程度上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问题。

通过引导民间金融投资方向,可以增加正规金融供给,缓解资金供求矛盾,进一步引导民间利率回落,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促进金融市场的繁荣,同时降低中小微企业借贷压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构建和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信用资质不够,缺少担保体系,因此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担保力度,完善中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要建立让民间金融机构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的机制,这不仅可以充分发挥民间金融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优势,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控制民间金融风险。而社会信用体系及担保体系的构建和完善需要从企业内部和外部共同努力。内部信用体系的完善指的是企业要加强自身信用的建设,构建自己的信用体系,要做好内部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企业经营管理者正确经营,不逃税避税,不从事非法活动等等;外部信用体系指的是信用环境,也就是别人对企业的信任度,外部信用体系的建设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因此,对于一些合法经营,对经济发展有突出作用的企业可以由政府担保,满足他们的资金需求。

结语:民间金融是一把双刃剑,是应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客观需求而发展的,因此,对于民间金融机构的运行,政府部门一定要加强监督与管理,做好积极引导,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将闲置资金汇集起来,合理的参与经济建设,为社会发展创造价值。

参考文献:

[1] 黄百渠.应加快立法规范民间融资渠道[J].吉林人大工作;2007年07期.

[2] 章刘成等.民间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研究[J].中国电子商务.2013年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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