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新政“试错”之鉴
2016-07-18
遵义 2016年19期
海淘新政“试错”之鉴
迫于巨大的舆论压力,在短短一个月时间,“海淘新政”除税制改革保留外,正面清单、通关单等制度都已按下“暂停键”。不难发现,“海淘新政”的出台过程,几乎就是一次典型的政策“试错”。那么,作为一种新的监管政策,海淘新政的此次“试错”,背后到底暴露出了哪些问题?它又给我们留下了什么教训?
监管与时俱进的前提是制度合理
据媒体报道,跨境贸易电商服务进口试点城市统计显示,目前我国90%以上的包裹不用交税就入境了;而相对于我国一年几千亿元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和我国公民海外购物消费规模,2014年我国对所有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不到10亿元,税收流失问题相当严重。不过,社会各界对“海淘新政”的争议很大,并不是要否认对海淘的监管,主要问题还是新政的调整过程不够规范。
税收的开征与调整是重大事件,税收不确定性的根源是税收法定的缺失。这次跨境电商的税收调整,变更了税种,调整了税率,税种的多项内容都有变化。按《立法法》的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跨境电商所涉税种的各项内容的调整,都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税收法定的过程,本是汇聚纳税人共识的过程,在法律的起草和讨论过程中,充分吸纳税收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益人的意见。
从实施上来看,跨境电商涉及平台众多,涉及消费者和商品种类数以万计,订单规模庞大,海关总署对7个试点城市的统计显示,进口规模高达22.3亿美元,验放的清单总数是近亿单,还需要在这个基础上甄别消费者,实施每单限额和年度限额。……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