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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邓恩诗歌的玄妙之处

2016-07-15吴春香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2016年2期
关键词:玄妙邓恩约翰

吴春香

摘要:约翰·邓恩是17世纪英国玄学派诗歌鼻祖与集大成者,玄学派诗歌以玄妙著称。邓恩的作品是诗人坎坷命运的映像。研究邓恩诗歌的写作内容和写作手法,可以体味到玄学派诗歌的玄妙之处。

关键词:约翰·邓恩;玄学派诗歌;玄妙;文艺复兴时期;骑士派诗歌

中图分类号:I1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16)02-0041-05约翰·邓恩(1572-1631)是英国玄学派诗歌的开创者与集大成者,活跃在十六、十七世纪英国文坛,他未像同时代作者一样深受意大利文艺复兴诗歌影响,是当时最为独立的韵文作者。他一改伊丽莎白时期辞藻华丽、句式复杂诗风,创作了兼具口语体风格、哲学思辨内涵的玄学诗歌,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坛独树一帜。

一、创作背景

(一)社会动荡

在英国历史上,16世纪末17世纪初是一个动荡不安,风云际会的时代。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晚期,诸多社会矛盾开始显露。呼吁宗教改革的清教与腐败的国教的矛盾,资产阶级掌控的议会与封建王权的矛盾,无能政府与生活在水深火热的人民的矛盾,各种矛盾最终引起了1642年内战爆发。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后,克伦威尔开始军事独裁政府,又引起人民不满,继而斯图亚特王朝复辟。这一系列变革的结局看似回到原点,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在革命过程中受到强烈冲击,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已成历史,一个新兴自由社会开始形成。

新兴的社会总是有各种思想涌现,各种价值观交锋。社会动荡在戏剧、散文等各种文学形式上都有反映,其在诗歌上的反映尤为鲜明。人类最早的文学创作形式便是诗歌,从《贝奥武夫》到但丁的《神曲》,诗歌都是历史的载体。十六世纪异军突起的玄学派诗歌和骑士派诗歌就是时代最典型的代表。玄学派诗歌少有阳春白雪气质,时常前言不搭后语,融入的思想也是杂七杂八;骑士派诗歌则严格遵循古典主义原则,音调优美,行文晓畅。两种流派的诗人都以贵族青年居多,但所著诗歌风格迥异,说明当时人们解放思想,观念多元。如果说骑士派诗歌是怀旧经典,玄学派诗歌则是时代潮流。首先,玄学诗歌虽然仍以精妙语言闻名,但又兼具口语体风格。日常生活语言出现在文学诗歌中,这说明文学正走向市民阶级,普通人的思想也得以被记录。其次,玄学诗歌最大的特点在于玄妙。玄妙的意象和玄妙的语言让读者或莫名其妙或恍然大悟。玄妙特性反映出的是社会转型时期文人才具有的复杂世界观。玄学诗歌另一特征是融自然科学元素于文学诗歌中,这是自然科学发展对文学的影响。天文、物理、化学等各个领域的科学家们有了新的发现。其中影响最深刻的有哥白尼的日心说,推翻地球中心论;哈维的血液体内循环说。宗教学说中的荒谬理论被击碎,人们开始相信科学,诗人们更是大胆地借助科学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虽然这样的推理方式稍许牵强,更少了几分浪漫色彩,但无疑是新颖有趣的。

因此,邓恩的诗歌绝不是凭空之作,邓恩及邓恩的诗都是时代的产物,玄妙的特性看似是邓恩非主流思想的外显,但终究有其客观依据和历史背景。

(二)命运坎坷

汤姆斯·坎贝尔还这样说道:“邓恩的人生远比他的诗歌有趣。”事实正如此,邓恩的一生几起几落,既享受了高权重位,荣华富贵,也体味了潦倒落魄,委曲求全。他的诗歌以爱情、宗教、死亡为主题,他的人生何尝不是如此?

从邓恩年轻时期的经历,就能断定这将是一个不平凡的人物。据不完全考证邓恩于1572年出生于伦敦富商家庭。邓恩自幼便显示出非凡的智力,他先后在哈佛大学、剑桥大学和林肯法学院学习,游历意大利和西班牙,跟随英国舰队远征卡地兹城。这些经历开阔了邓恩的眼界,为诗歌创作提供丰富的素材。邓恩的爱情诗也大都写于二十岁左右。本·琼生说“邓恩最好的诗歌创作于二十五岁之前。”理查德·贝克是英国十六世纪著名作家和国会议员,他的著作《英格兰国王编年史》中这样描写约翰·邓恩,“约翰·邓恩先生离开牛津大学,居住在英尼斯法院,并不风流放荡,实际上非常洁身自好。他时常拜访名媛、演奏家,并写些自己欣赏的诗歌。后来他的才智得到詹姆斯国王的赏识,由此他开始致力于神学研究,继而成为神学家,被任命为主持牧师,最终成为一名不仅受到称赞,更受听众钦佩的传道者。”

邓恩的母亲伊丽莎白来自插曲词作家世家,信奉天主教。正值宗教改革之际,天主教神权受到号召自由的新教的冲击,不少天主教家庭受到迫害和流放。邓恩的舅父是传教团的首领,在邓恩幼年时被捕入狱,然后被放逐法国。邓恩在早年也因为信仰天主教遭到极多不利。在林肯法学院学习期间,邓恩被选为圣诞节司仪,但他拒绝扮演。由于信仰问题,邓恩数次求任职位都不能成功,期间他拒绝了出任郊区主教的圣职。直到不惑之年,邓恩不得不屈服于现实,改变信仰,拥护新教。事实证明邓恩这一背叛开启了他在事业上的一帆风顺,他被授予多地教区长头衔,出入白厅给皇室贵族宫廷朝臣布道,作为随团教士随子爵赴德国。邓恩在诗中直言不讳揭露人性的黑暗面,大概也是对自身经历的感触。自己未能坚守信仰原则,又饱尝背叛带来的利益,他对世人的嘲讽更像是自嘲与无奈。但邓恩无疑是一名优秀的牧师。同为牧师,并经常在爱德华七世的常规弥撒中步道的考古学家奥古斯特·谢索婆是这样评价他的同行的:“他仪表优美,谈吐活泼,卓有成就,这使得他能出入贵族的社交圈,并在伊丽莎白女王法庭得到名流们的认可。他无疑是一个幸运的年轻人,因为他可以自由地花费金钱,和侍臣们享有同样的地位,并极可能变得更富有。在他所有的天赋中,他最大的长处就是可以极少睡眠。他能通宵达旦地读书后依然保持活力和清醒。他和年轻人们一起娱乐,但从未渎职。他的人格魅力令人无法阻挡。”

文学史学家、女权主义先锋安娜·詹姆斯认为“约翰·邓恩的学识和玄学作品远不及他的婚史有趣”。相传邓恩在青年时放荡不羁,他创作的大量艳情诗便是最好的证明。但二十五岁是邓恩的人生转折点,在这一年他就任英国掌玺大臣伊戈顿爵士的秘书,结识了一生挚爱安·莫尔,伊戈顿夫人的侄女。爵士极力反对邓恩与侄女的交往,但二人还是在相识四年后秘密结婚。这一大胆的举动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邓恩被免去职位,投入监狱。虽然法院确认了婚姻的有效性,但经济拮据的邓恩开始了长达十四年的人生低谷期,直到皈依新教才获得职位。但安·邓恩在邓恩事业有转机不久后离世,带给邓恩无尽的伤痛。邓恩的女性观是纠结矛盾的,一方面他固守宗教中的男权思想,毫不掩饰对女性的歧视;另一方面他受到人文主义冲击,渴望坚贞的爱情和情感的解放。这是邓恩个人经历与文艺复兴思想共同影响带来的产出,矛盾的语言配合矛盾的情感,造就玄妙的邓恩诗歌。endprint

二、复杂的情感

考虑当时社会动荡的大背景,结合邓恩的坎坷经历,也就不奇怪邓恩诗歌常常表达出复杂的情感。宗教改革带来的巨大社会变革冲击了几千年来固有的信仰,使得人们不得不对一切开始怀疑,在没有得到定论之前,个体的思想犹如黑暗中摸索前进的孤帆,总是随着波浪漂流。邓恩在《世界的剖析 —— 一周年》中表达了新旧交替之际的混乱不安:

新哲学怀疑一切,

火的元素已被扑灭,

太阳消失,地球也不见了,

非人类的智慧所能寻到。

人们直爽地承认世界已经衰亡,

而在星球和天体上

找到了多种信物,他们看

这里已被压碎成原子一般

一切破裂,全无联系,

失去了一切源流,一切关系:

君臣、父子,都已不存在……

(傅浩,译。下同)

如果说化学、天文学等自然科学的新发现带给人们的只是认识自然方面的冲击,那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提倡的自由平等权利完全颠覆了旧时代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森严等级,来不及适应这突如其来的改变,邓恩希望能从上帝那找到精神的依靠:

击碎我的心,三位一体的上帝,

现在你只轻叩,呼吸,照耀,治疗;

为了重新起立,请你把我打倒,

用大力砍,卷,烧,给我新体……

邓恩在世界观遭到现实的撞击后,这使得他苦恼不已,他请求三位一体的上体用最残酷的方式分解现在的自己,然后塑造一个全新的,适合新社会的自己。可是,他依靠的上帝真的值得深信吗?作为一个曾经信仰天主教,后皈依基督教的神学家,很难猜测邓恩究竟有多虔诚,只不过他太需要一个精神支柱,上帝无疑是最好的人选。既然世间的一切都不再可信,不如相信自己的上帝,布道的过程是劝服听众的过程,更是劝服自己的过程。邓恩的宗教诗大多都呼唤主的解救,解救他逃离这混乱的世间。

但世间还是存有能留住邓恩的事物,比如爱情。早年的邓恩是“不相信爱情的青年”。他一反比特拉克时期将女性奉为神明的风格,将女性的伪善和虚假描绘的淋漓尽致。《歌》中,可以告诉他“你所遇到的一切奇闻异事,赌咒过,没见过,一个既忠实又美丽的女人活着。”即使找到这样的女人,邓恩也不愿意去追求,因为她“将会把——在我到来之前——两三位欺诈。”可见邓恩对女性深深的不信任,他宁可相信旅途归来者诉说的奇闻轶事,也不相信有既忠实又美丽的女人。《爱的遗嘱》可能是邓恩表达的情感最为苦涩的一首,诗人将智慧融入绝望,悲吟了一首欲爱不能的叹歌:

在我叹出最后一口气之前,伟大的爱神,

请让我数说一些遗赠;在此我奉赠

我的眼睛给阿尔戈斯,假如我的眼睛还能看清,

假如它们失明了,那么爱神,我把它们献给您;

我的舌头给流言;我的耳朵给信使;

……

由此我将不再给予;而我将以死

来毁灭这世界;因为爱情也会死。

那时你的千娇百媚都将一钱不值,

就像金子埋在矿里,而无人开采;

你的万方仪态也将无用武之地,

仿佛墓穴中的日鬼。

爱神您,通过使我爱上她——

她既忽视我也忽视您——教导我

发明,且实践这唯一方法,以消灭我们三个。

诗歌极力表达一种荒诞的逻辑:“我”死了,那么“我”的爱也会死去,“我”所爱的“她”也就死了。“我”立下遗嘱,要将自己的所有的器官、品行、财产,直到“我”发现“我爱的姑娘将她的情谊赠给了别人,”这使得“我的赠礼显得如此不相称”。“我”愤愤决定不再给予,“我”要通过自己的死将世界毁灭,因为“我”拥有的足够多,多到世界会因我的死亡而毁灭;既然世界被毁灭,姑娘的千娇百媚万方仪态也将一文不值;既然是爱神使我爱上姑娘,也就是爱神教我这个足以毁灭世界的办法,这一办法一旦实践,爱神也被消灭;“我”、姑娘、爱神都不再存在。

只因爱不到想爱的人,“我”从一个慷慨大方的人变成了仇世者。这种“同归于尽”式的极端情感在《幽魂》这首表达方式血腥残忍的诗中一览无遗:

我因你的轻蔑而死,呵,女凶手,

你以为从此便脱离

我不休的纠缠之时,

我的鬼魂将来到你的床头,

将看见你,伪装的处女,躺在更差的怀抱里;

那时你微弱的烛火摇曳将熄,

而他,当时你所委身者,早已倦卧,

假如被你又摇又掐弄醒,会以为

你要求更多,

于是假装熟睡而把你躲避,

那时,簌簌发抖的可怜东西,受了冷落,你

将僵卧,浸浴在一滩水银似的冷汗里——

比我更像鬼;

到时我要说的话,现在不告诉你,

以免保护了你;既然我的爱情已耗尽,

我就宁愿你在痛苦之中悔恨,

也不愿你由于我的恫吓而永葆纯真。

诗中的“我”因女子的轻蔑而死,但即便化成幽魂“我”,我也要纠缠不休,去恫吓不忠的女子。从“做鬼也不放”的报复想法中不难看出邓恩对女性的仇恨。既然邓恩怀疑女性的坚贞,他又怎会相信爱情的永恒。事实上邓恩对永恒爱情的态度也是矛盾的,貌似他深信不疑,因为他自认为能因为拥有爱情而《追封成圣》:

假如不能因爱而生,我们可因爱而死,

假如我们的传奇不适合

墓碑和棺座,那它将适合诗歌;

假如我们不印证一段历史,

我们将在情诗中建造华丽的居室;

一只精致的瓮一如半亩墓地,

同样适合最伟大的骨灰,endprint

看到这些赞诗,所有人都将证明

我们已因爱情被追认成圣……

邓恩认为,像具有美德或修行水平高的教徒会被封为圣人一样,拥有伟大爱情者也将被封为圣徒,“我们”的爱会写进诗歌传唱,哪怕“我们”的生命最终将盛入一只精致的瓮,但它如半亩墓地一样适合最伟大的骨灰,“我们”将受到世人膜拜。这首诗歌是邓恩爱情诗中一首典型的“爱情颂歌”。很难理解对女性坚贞极度怀疑的邓恩为何同时在苦苦追求至真至善的爱情。也许在《出神》一诗中能找出线索梳理邓恩复杂的情感。《出神》一诗既反传统柏拉图主义,又不同于同时代骑士派提倡的及时行乐思想。柏拉图认为心灵“存有”的高层世界是不变的,而肉体的感官变异。邓恩认为爱人之间的灵魂应该结合,以弥补单独的灵魂的不足。但他又认为灵魂作用于肉体感官之中,因此享乐也是必须的。邓恩追求的是灵肉相容的境界。首先,邓恩怀有理想主义,渴望永恒的灵魂上的融合。同时受人文主义影响,邓恩是绝对不排斥肉体上的享乐的。青年时期的风流经历又使得邓恩看透女性的不忠和善变。综合这些,邓恩的爱情观、女性观是复杂纠结的。

如复杂的十七世纪,邓恩本人就是一个复杂思想的混合体。无论是在歌与十四行诗还是哀歌中,都留有他无羁思想的踪迹。游走于各种极端,从不显露思维脉络,玄学诗歌从此妙不可言。

三、怪异的表达

除了内容的复杂性,玄学派诗歌还以大胆新颖的比喻、脱俗缜密的推理等表达方式著称。邓恩的语言更是惊世骇俗无下限,他的诗歌不讲究韵律,用词杂乱无章,以独一无二的方式赋予事物意象,善用三段论式哲学思辨,用自然科学原理来曲折推理。

邓恩尤其擅长使用明喻和隐喻,他使用的意象往往新颖独特,令读者称妙叹绝。在使用意象方面,邓恩远远超越杰里米·泰勒,邓恩格调更高,深入了艺术的内在灵魂,给读者更大的满足感和持久的愉悦。邓恩最著名的意象莫过于“圆规”“太阳”“蚊子”。其中“圆规”所在的《赠别:莫伤悲》在意象使用上可谓一绝:

所以我们的灵魂是一体浑然,

虽然我必须走,但灵魂却

并不分裂,而是延展,

就像黄金打成透明的薄叶。

即便是两个,也好比是

圆规的一双脚紧固相连;

你的灵魂,那定脚,坚定不移,

但另一脚移动,它也旋转。

虽然它居左在中心,

但另一个在外远游时,

它便俯身倾听它的足音,

那一个回到家,它便把腰挺直。

这首诗创作于邓恩出使法国前,当时安妮怀有身孕,邓恩强忍内心的离愁,以淡然的口吻写下《赠别:莫伤悲》赠与妻子。诗人阐述了真诚相爱的两人的关系像圆规的两只脚一样不离不弃,因此短暂的离别无足轻重,可谓“此情可待成追忆,又岂在朝朝暮暮”。诗中出现了黄金薄叶和圆规两个意象。诗人们曾用黄金比喻善良的品行,但将爱情比喻成黄金实在奇妙。薄薄的黄金叶片就像无形的爱情,轻柔珍贵;突兀的“圆规”则象征亲密的爱人,圆规的两个脚步调一致,不离不弃,正像爱人间的忠贞不渝。

除了挖掘各种事物的特质,邓恩的大部分作品都在以不讨人喜欢的方式讲述不讨人喜欢的真理,或者用最刺耳的方式传达讨人喜欢的想法。无论多么深刻,多么脆弱的情感,在邓恩的诗中总是表达艰难,尽管有生动的形象,但概念总是模糊不清,用词也常混乱无章。殊不知,邓恩已经将哲学思辨溶于混乱的言语之间,若细细推敲,可挖掘出思维缜密的三段论式推理。例如《跳蚤》一诗:

光看看这只跳蚤,看看在它体内,

你拒绝我的东西是多么微乎其微;

我,它先叮咬了,现在又叮咬你,

在这跳蚤肚里,我们俩的血混为一体;

……

虽说出于习惯你总是想扑杀我,

可是,别再给这加上自我毁灭

和渎圣——杀害三命的三重罪孽。

……

当你委身于我时,将仅仅有的那么点童真

会损耗,一如跳蚤之死从你那儿窃取的生命。

以跳蚤为艳情诗的主题已显得很突兀怪异,但诗中的逻辑推理更是奇妙。有一只跳蚤,先后叮咬了“你”“我”,于是“我俩的”血液在跳蚤体内融合,这象征着两人实际的结合;“你”残忍地将跳蚤杀死,杀死的不仅是跳蚤,还有寄予于跳蚤身上的我俩的生命。这其中蕴含的三段论是:跳蚤叮咬了二人,二人的血液在跳蚤体内结合,跳蚤体内就是二人结婚的殿堂;你杀死跳蚤,就是杀死跳蚤、“我”“你”;既然杀死跳蚤不会使你虚弱,那你接受“我”的要求也不会有什么损失。邓恩突破了传统的爱情比喻,借跳蚤发挥了他诡辩的天赋,使他原本无赖的请求变的冠冕堂皇。

总的来说,邓恩的作品给我们一种这样的感觉:伟大的天赋被错误的机体糟蹋了。邓恩纵容自己的思想乌江般奔驰:他的诗歌即使有一个正经严肃的开篇,却总以荒诞诡辩结尾,并且时时不忘炫耀深奥的学识以证明自己的才华。在《歌》中:

去,捉住一颗陨落的星辰,

使曼德拉草根怀胎,

告诉我,过去的岁月何处寻,

或是谁把魔鬼的蹄子劈开,

教我如何听美人鱼唱歌,或如何躲避嫉妒的刺蛰,

一系列看似毫无关联的意象有一个共同的目的:证明逸闻轶事比女性的忠贞更让人信服。正因为所有词句的出现都有目的,邓恩的诗歌才会呈现出形散而意不散的凌乱美。可见邓恩集发散性思维与严谨逻辑推理于一身,超高创作天赋可见一斑。

肤浅地看,邓恩的诗像谜语一样令人疑惑。诗人似乎在尽其所能将诗歌写的难懂,他不惜费力使用各种语言,却不是为了表达,而是为了隐瞒。诗人从不直截了当地表明观点,而是使用一系列意象。各种不着调的类比,牵强的想象,出其不意的转折,或惊喜或疑惑,或粗糙或刺耳,或高雅或怪异,或严肃或可笑,或虔诚或亵渎,各种风格混合在一起。但是,混杂物下不仅充溢着智慧,更有最精妙的想象,最真诚的柔情和最深沉的感触。

四、结语

邓恩文风颇具特色,确难以大众化,古往今来不乏对玄学诗歌的批评。美国文学家阿尔佛雷德·威尔士针对当时的邓恩热,对邓恩的作品展开苛刻的批评:“我们无需钦佩邓恩,更不值得去热爱邓恩。明喻牵强,隐喻过度,这些不只是偶然的污点,实为诗歌的主旨。他应该给我们简要的画面,明了的表达,既然他爱过恨过,却仍然让样式胜过本质。”

以邓恩为代表的玄学派诗歌自出现以来就颇受争论,不讲究韵律,善用诡辩、奇怪的意象,这些特点使得它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排挤在主流文学之外,有时甚至遭到诗人们的诟病,邓恩的老友本·琼森,古典主义的代表人物,就曾经说过“邓恩该绞死,因为他的诗不谐律。”不讲究韵律的诗歌会被部分读者追捧,就像复杂的邓恩也会被人欣赏,他的“头脑天生是严肃的、具有宗教气质的;但不是天生虔诚或禁欲的,而是世俗的和野心勃勃的。”

辩证地看,邓恩的诗歌能驻足于英国文坛,而且在当今颇受重视(例如20世纪初以T.S.艾略特为代表的现代派诗人们对邓恩的追崇)是有原因的。 正如美国文学家、教育家菲利克斯·先令所说:邓恩的诗歌既有“积极的创意”,也有“消极的创意”。积极之处在于邓恩作为诗人的敏锐洞察力,在他的诗中相距甚远但又存在共通之处的各种意念相互碰撞,擦出至今仍罕见于文学作品中的火花;消极之处在于他的诗歌不讲韵律,独立于同时代其他作品。当然,以上也只是菲利克斯的一家之言。关于邓恩作品的评价从未停止,虽然其中有褒有贬,但从侧面说明邓恩作品是有吸引力的。玄妙的玄学派诗歌已经占文坛一席重地三百多年,在未来将继续引领风骚。

参考文献:

[1]傅浩.艳情诗与神学诗[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7.

[2]Harold Bloom. John Donne and the Metaphysical Poets[M]. An Imprint of InfoBase Publishing,2008.

责任编辑、校对:张增强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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