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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内新道路拟命名“长沙”和“黄沙”

2016-07-15

环球时报 2016-07-15
关键词:市议会黄沙议案

本报驻越南特约记者 白勉 本报记者 谷棣

越南《劳动者报》13日称,河内市政府日前将一份城市新修和拓宽道路命名议案提交至市议会。在提案中,河内政府建议采用“黄沙”(即中国西沙群岛)和“长沙”(即中国南沙群岛)为两条新路命名,以宣扬越南在南海地区的“主权”,激发该国民众的爱国情怀。

报道说,河内市政府的提案是有关该市今年新建成的26条道路的命名。计划命名为“黄沙”的道路全长4.8公里,宽68米,而“长沙”路长7.35公里。这两条道路都位于河内市北部东英县,是越共现任总书记阮富仲的家乡,也是河内今年以来着重发展的地区。除了有关南海地区的名称,该议案的其他道路命名包括陈国旺(越南现任总检察长)路、朱辉珉(越南人民军前政治部主任)路等。该议案将在8月1日至5日召开的河内市议会第16届第2次全体会议上进行审议。除了城市道路命名议案,此次会议还将对河内市2016-2021五年发展规划进行审议。

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越南城市道路常用著名地点和人名命名以示纪念。在河内之前,越南胡志明市和岘港市也有以“黄沙”和“长沙”命名道路的先例。

在南海仲裁案裁决结果公布的12日,越南政府的表态也颇引人关注——对裁决表示“欢迎”。越南法律政策协会会长黄玉交律师日前对该国网络媒体SO⁃HA表示,“本次裁决结果对越南是有利的。越南可以从中学习相关法律规则,为日后能够利用它们创造便利。”广西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孙小迎14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越南想强调对西沙和南沙的主权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从上世纪90年代越南制定海洋强国战略以来,它就不停地抗议和宣示,宣扬无中生有的事情”,这次给道路改名更是非常小儿科的做法。改路名,加上“欢迎”一个“野鸡仲裁庭”做出的所谓“裁决”,这些都只是越南过去做法的延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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