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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提拔』新防线

2016-07-13本刊编辑部

党的生活 2016年9期

□本刊编辑部

『带病提拔』新防线

□本刊编辑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8月29日,新华社对外发布了《意见》全文以及中央组织部的答记者问。对于这一防止“带病提拔”的制度性新防线,社会舆论反响热烈,评价积极。

“带病提拔”是对一些干部“边腐边升”现象的一种通俗说法,反映出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上存在的问题。

2014年10月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指出:“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有的干部身上有那么多毛病,而且早就有群众不断反映,但那里的党委和组织部门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没当回事,让这些人一而再、再而三被提拔起来,岂非咄咄怪事!这里面的深刻教训,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举一反三、深刻总结。”在同年10月的一次巡视工作内部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严肃指出:“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用人腐败必然导致用权腐败。花钱跑官买官,一定在当权后用权力把钱千方百计捞回来。从严治党,必先从严治吏,要抓住管权治吏的要害,严肃查处用人腐败。”

作为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意见》对如何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做出了具体规定,毫无疑问,这对于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把好选人用人关,从严管理干部,净化政治生态,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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